沒了娛樂稅 地方:難找到替代財源

財政部將修訂娛樂稅法,授權地方政府得免徵藝文類、競技類活動的娛樂稅。圖爲民衆購買電影票。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長莊翠雲宣示娛樂稅修法方向,除授權地方可停徵藝文類、競技類等兩項活動的娛樂稅,其餘項目的娛樂稅朝減半方向調整。多數縣市都認爲娛樂稅對地方建設很有幫助,目前課稅的比率已經很低,不宜貿然大幅修改或停徵。

臺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說,北市娛樂稅收一年近三億元,是地方穩定稅收財源,前三名分別是臨時公演(如小巨蛋演唱會)、KTV及電影票收入。像大巨蛋的競技比賽或由財團法人舉辦的活動,目前依法就免徵娛樂稅,這類運動競技比賽及臨時公演,有近七成免稅或減半,但純商業性質的演唱會不會免徵。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將與文化、體育等局處研議後再說。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就等中央修法通過後,再研議是否調降現行娛樂稅率。臺南市財稅局表示,臺南一年娛樂稅收入約一點二億元,藝文、競技類約二百萬元,比率不高,將跨局處評估是否停徵這兩類的娛樂稅。

桃園地稅局表示,今年度娛樂稅歲入目標二億五千萬元,比去年多四千萬元,稅收前四名分別爲高爾夫球、夾娃娃機(自助選物販賣機)、KTV、臨時公演,其中高爾夫就佔了近六成,原因是桃園有十座高爾夫球場,鄰近的新竹縣、新北市球場也多。地稅局指出,桃園興建中的公共建設多,娛樂稅二點五億元的佔比看似不高,對市政建設仍是重要收入,希望財政部修法的版本不要有劇烈變化。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娛樂稅減半徵收或停徵,涉及替代財源問題,像高雄去年演唱會的娛樂稅收約二億元,一旦廢止恐難找到替代財源。(記者楊正海、李定宇、鄭國樑、洪敬浤、吳淑玲、王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