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熱評|湘財證券原總裁被罰沒1842萬元 遏制“老鼠倉”需強化監管機制

每經評論員 張蕊

近日,重慶證監局對湘財證券原總裁、高級顧問孫永祥開出了重磅罰單。這起案件因涉及“老鼠倉”行爲引發廣泛關注。根據公告,重慶證監局對孫永祥合計沒收違法所得721.29萬元,罰款1121萬元。這一處罰不僅彰顯了監管層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也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力度。

“老鼠倉”作爲一種隱蔽性強、危害性大的違法行爲,長期以來是資本市場的一大頑疾。重慶證監局此次開出的高額罰單,是監管層近年來加強資本市場執法力度的重要體現。處罰金額之高,不僅對涉事人員形成了有效震懾,也向市場傳遞出嚴厲打擊違法行爲的堅定信號。事實上,近年來,監管機構在打擊“老鼠倉”行爲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據統計,僅2025年開年短短7個交易日內,監管機構已開出至少6張針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罰單,涉及光大證券、國都證券、國金證券、招商證券、中山證券和湘財證券等多家券商。這一密集的執法動作彰顯了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的態度。

儘管近年來的監管力度顯著增強,但“老鼠倉”行爲的隱蔽性和複雜性決定了僅靠單純的事後查處仍不足以徹底根治這一問題。爲了從根本上遏制此類行爲的發生,進一步完善防範機制成爲當務之急。

首先,需要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具體而言,應督促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明確從業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對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確保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範。通過完善內部管理體系,可以有效降低“老鼠倉”行爲發生的可能性。

其次,監管機構需要進一步加大對從業人員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監測和預警機制。通過技術手段及時發現並查處異常交易行爲,是提升監管效率的重要方式。同時,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作,構建快速響應和高效處置的查處機制,也能夠確保對違法行爲的打擊及時、精準。爲了強化懲戒效果,還可以探索建立行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違法違規的從業人員列入名單並實施市場禁入,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形成更強的威懾力。

此外,外部監督力量的引入也是完善防範機制的重要環節。應優化舉報機制,鼓勵內部員工、外部投資者以及社會公衆對違規行爲進行舉報。通過設立舉報獎勵制度,提高舉報的積極性,形成多元化的監督體系。舉報機制不僅能彌補監管資源的不足,還能增強市場整體的自律意識,從而在全行業範圍內形成良性循環。

“老鼠倉”行爲的存在,不僅損害了普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威脅着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形成一個全面、有效的防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