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公衆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 銀保監會要求豐富巨災保險產品供給

人民網北京6月6日電 (記者杜燕飛)近期,雲南省大理州漾濞縣和青海省果洛瑪多縣先後發生6.4級和7.4級地震,對當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地震發生後,銀保監會要求各有關保險公司迅速開展受災受損情況排查和數據統計,建立綠色理賠通道,簡化理賠流程和手續,切實做到應賠盡賠、應賠快賠。值得注意的是,雲南省大理州因連續多年爲居民住宅投保專門的地震巨災保險,震後22小時內便完成了4000萬元的政策農房地震保險理賠款支付。

巨災保險是指對因發生地震、颶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風險,通過巨災保險制度,分散風險。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影響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地震、颱風、洪水這樣的巨災風險影響最大的是羣衆、損失最直接的也是羣衆,發展巨災保險事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長治久安。“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發展巨災保險,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

近年來,銀保監會在推動巨災保險發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2016年,原保監會聯合財政印發《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指導行業成立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集合行業力量,爲地震巨災提供風險保障。2017年,《地震巨災保險專項準備金管理辦法》正式發佈,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初步建立。截至2020年底,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累計爲全國1281萬戶次城鄉居民提供超過5250億元的巨災風險保障。

同時,廣東、寧波等全國15個省市推動開展了地方性巨災保險試點,指導行業結合地方巨災風險特點,提供差異化、特色化、定製化風險保障。

不過,巨災保險還存在着一些短板。比如,保險產品不夠豐富,當前的巨災保險主要以地震爲主,針對颱風、洪水、突發衛生事件多災因的保險保障還不夠完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需求。保障區域不夠平衡,如地震巨災保險主要集中四川等個別地區,其他地震高風險地區投保面明顯過低,巨災保險發展還存在明顯短板和不足。保險覆蓋還不全面,羣衆的風險意識和自主投保意識不明確,保險覆蓋面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巨災保險在巨災風險管理體系中的作用發揮還不充分。

今年4月,在第二屆清華五道口・寧波巨災保險研討會上,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儁生認爲,目前我國主要通過政府救災彌補巨災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於自然災害頻發,財政承擔了很大的壓力,而且巨災風險的不確定性也影響了財政的穩定性。

在本次研討會上,銀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處處長王君建議,推動巨災保險高質量發展,要用好政府和市場“兩隻手”,統籌政策和商業“兩個市場”,以政策支持推動商業保險發展,以商業保險反哺政策落地效果,相互促進、互利共贏。

業內人士認爲,償付能力是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的難題,要發揮政策與市場作用,特別是要運用金融工程技術,分解巨災風險,差異風險匹配,創新解決工具,實現風險治理效率最大化

“下一步,我們將指導保險公司持續加大投入,豐富產品供給,更好地滿足人民羣衆多樣化的風險保障需求。”銀保監會副主席樑濤在日前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同時,通過加強政策宣傳,強化整個社會的風險管理意識,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和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多方協同,共同推動,充分發揮巨災保險在國家應急管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