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市府餐廳牛肉麪、便當報帳不算涉貪? 前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部分不起訴

臺灣高檢署

前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涉嫌在局長任內不實覈銷首長特別費,拿10張發票詐取2萬2656元,被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另陳信瑜涉嫌將3張在臺北市政府內購買的牛肉麪、便當等物品報公帳,北檢認爲這3張發票價值低廉,且是市政府內消費,從寬認定屬於公務支出,不起訴陳信瑜,臺灣高檢署駁回北檢職權再議,因此陳信瑜這3張數百元發票覈銷部分,確定不算貪污。

陳信瑜因涉嫌在北市勞動局長任內不實覈銷首長特別費,連自家食材、女兒外套、家人吃火鍋都報帳,總計詐取10筆共涉貪2萬2656元;另陳涉嫌泄漏鏡電視勞檢資訊給民衆黨立委,北檢上月依貪污、泄密、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她。

陳2020年4月7日花1131元買養樂多、紅酒、甜奶酒、八角、肉桂粉等食材;翌日買打拋豬肉飯、沙拉、溫泉蛋、牛肉蔬菜、冷藏烤地瓜共184元;事後以「慰勞同仁餐飲」覈銷。

同年4月12日陳花8290元購買女保暖長版防潑外套、童保暖連帽外套給自己及女兒,卻以「贈高市國際傢俱發展協會理事長禮物」覈銷。

同年4月17日陳到火鍋店消費1539元,指示秘書以「與局長室同仁用餐」覈銷。4月29日以5844元買落建、膠原飲、淨皙精、葡萄籽、減壓鞋墊、染髮霜、洗髮乳,以「因公贈禮」報帳。

同年5月10日陳母親節到高雄聚餐1208元,指示秘書以「請局長室同仁吃飯」覈銷。5月24日陳休假回高雄與丈夫等家人用餐4017元,以與臺灣石油工會副理事長、中石化工會理事長餐敘報帳。2021年10月28日陳休假消費627元,以「與市政顧問餐敘」覈銷。總計陳以10張發票詐取2萬2656元,涉嫌貪污罪。

不過,陳信瑜不只這10張發票報銷有問題,調查局懷疑她另於2020年間在臺北市政府的消費的牛肉麪、便當的3張發票,不實覈銷首長特別局費。據瞭解,陳信瑜辯稱,這些食物及物品是給同仁使用,但檢調約談相關證人時,證人均否認曾使用這些食物或物品,與陳女說法不符。

但檢察官認爲,這3張發票金額合計數百元,均在臺北市政府內消費,且價值低廉,從寬認定這3張發票屬於公務支出,今年3月間以貪污罪嫌不足,將陳信瑜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

臺灣高檢署經審覈後,認同北檢的法律見解,以北檢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北檢職權再議。因此陳信瑜這3張數百元發票覈銷部分,確定不算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