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換臉謎片 網紅小玉判5年半得易科罰金

百萬訂閱網紅小玉(右)涉嫌利用AI深僞技術DeepFake軟體,將名人的臉合成在謎片女優身上,製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萬餘元,遭新北地院判刑5年6月,得易科罰金198萬元換免關。(本報資料照片)

本名朱玉宸的百萬訂閱網紅「小玉」涉嫌夥同莊姓助理,利用AI深僞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女性名人的臉合成在女優身上,製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萬餘元,新北地院21日依違反《個資法》共119罪判處朱男5年6月、莊男3年8月,得易科罰金198萬元、13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對此,被害人高嘉瑜認爲判刑太輕,痛批此事對於受害人而言是一輩子的痛,判決結果完全無法彌補受害者的傷痛。

「小玉」自2020年7月起,利用DeepFake技術,將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藝人雞排妹、網紅「白癡公主」、「奎丁」、「蕾菈」等名人的臉,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猥褻影片,招攬網友加入粉絲團。後向註冊者收取800到1900元不等會員費,另也可單次或集資購買及瀏覽。私密聊天室也會不定期舉辦「票選」、「集資」活動選出對象後,再由「小玉」與助理製作合成性愛片上傳牟利,共有119人受害,其中高嘉瑜、黃捷、雞排妹等83人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黃捷、網紅艾瑞絲等人出庭時,向「小玉」及莊男提出10至120萬元不等的民事求償,其餘被害人的律師則請求法官重判「小玉」12年、莊8年徒刑。

法官認爲2人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竟藉由網路販賣合成被害人等臉部的猥褻影像,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且猥褻影片一旦上傳至網路後,難以阻止、收回,嚴重影響被害人的身心名譽,行爲惡劣,但審酌2人認罪,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且無前科,因此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

「奎丁」昨在臉書貼文表示「看到判決新聞超生氣,該怎麼辦,真的要氣爆了」,不少網友留言支持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