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給住又幫還債700萬 未婚妻「錢不夠」甩了他嫁有錢人

買房給住又幫還債700萬,未婚妻「錢不夠」甩了他嫁有錢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桃園市有一名李姓男子9年前(2010年)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了一名朱姓女子,兩人一年後進而交往並且決定同居,他還砸下600萬買了屬於2人的房子,幫忙女友母親償還700餘萬元的債務,但不料女友最後卻拿「錢不夠還債」爲由,甩了他改嫁給一名有錢醫生,他心碎提告向朱女討回500萬餘元借款

根據判決書顯示,李男與朱女透過網路認識進而交往,他還花了600萬餘購買房屋,決定當成2人未來結婚後住的房子,但不料2012年時朱女突然對他說,母親籤六合彩欠了700多萬元賭債,有一名有錢人願意幫忙解決債務問題,「但條件卻是必須嫁給對方」。

李男聽聞後替女友操碎了心,籌出300多萬元先幫忙還債,後來又陸續不等的錢借女友,前後總共借了538萬多元給女友母親,但不料女友母親最後只還了他35萬多元,朱女最後更以「錢不夠還債」爲由,甩了他嫁給了有錢的醫生,他心碎決定提告討回500萬餘元借款。

朱女出庭表示,她與李男確實有交往,但買房、幫忙還債是對方自願的,所有的金錢往來都是贈與,並不是借貸或她刻意詐欺等。對此,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案情發現,朱女在交往期間曾傳「借錢急用週轉」等訊息,因此認爲兩人確實有借貸關係,判決朱女要歸還李男502萬餘元。朱女不甘上訴高院,但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