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籲讓陸配子女回家 批蔡英文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馬英九呼籲讓陸配子回家。(圖/翻攝馬英九臉書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日緊急撤回陸委會宣佈的陸配子女條件來臺措施指揮官陳時中強調,該決定主要是以「國人優先」,陸籍子女沒選擇臺灣國籍,就必須「自己承擔」。對此,前總統馬英九痛批,總統蔡英文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應讓陸配子女與父母團員

馬英九14日在臉書表示,在2014年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他以總統身分宣佈《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施行,我國雖不是1990年生效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國,但自此該公約在臺灣被「國內法化」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讓國內對未成年者的權利保障與國際接軌,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行使職權依法應都應符合公約有關兒童及少年權利保障之規定

馬英九指出,《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條規定,不可因爲兒童或父母的國籍、族裔、社會背景不同,使其權利受到歧視;第九條要求,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第十條更指出兒童或其父母爲團聚而請求入境出境時,政府義務依該法規定,秉持人道積極迅速處理。

馬英九提到,2017年11月20日,蔡英文出席《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時,特別強調政府保障人權的決心,並表示會持續落實公約,保障孩子的尊嚴和權利,然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蔡政府所採取的部分作爲,卻明顯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精神背道而馳,讓人憂心人道精神不彰,人權保障倒退。

馬英九提及,陸委會原本允許「未成年」、「大陸親人能力照顧」且「父母皆在臺灣者」的陸配子女,可專案申請來臺,但在蔡英文指示檢討後,隨即撤回這項方案,陳時中還特別強調,當初陸配替子女選擇國籍時,「沒有選擇臺灣,就要自己承擔」。

馬英九說明,依現行規定,國人與陸配在大陸地區所生的子女,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遠比與其他外國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並非不選擇臺灣,而是即便已經選擇入籍中華民國,還必須經過漫長的等待,這一點當過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必然清楚,如同陸委會一開始所說,是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他們入境,「總不能讓這些在臺生活多年的小孩流浪街頭」。

馬英九痛批,蔡英文一聲令下,就讓這些已選擇臺灣、已生活在臺灣,卻還沒等到國籍者,無法回臺與家人團聚,這些孩子,是《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所保障的對象,《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主管機關,就是喊出「沒有選擇臺灣,就要自己承擔」的衛福部

馬英九認爲,面對疾病威脅全力支持政府防疫,相信在周全檢疫配套措施下,對於入境人員管制,能採行更符合人權及人道的作法;蔡英文曾說「移民移工,都是我們臺灣的一份子」,難道這些父母不在身邊的「臺灣之子」,不是臺灣的一份子?臺灣不是一向以人權立國,以法治自豪?「蔡總統,讓他們回家與家人團聚吧,不要讓民粹碾壓人權,歧視凌駕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