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二審辯無罪:憲政危機,難道我只能回家睡大覺?
▲馬英九二審出庭,維持一貫態度,微笑不答。(圖/記者吳銘峰攝)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審無罪後,二審高等法院30日再度開庭審理。馬英九進入法庭前,對支持者握拳,展現信心。他在法庭上,仍進行無罪答辯,稱本案乃立法院長、立院在野黨黨鞭等人的集體關說案件,他合法、適當處理本案,「面臨可能的憲政危機,難道我只能回家睡大覺?」全案辯論終結,訂於5月15日宣判。
本案緣於馬英九在2013年9月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有關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讓柯的案件二審無罪確定。馬英九之後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最後引發九月政爭。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臺北地檢署認爲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爲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但一審法院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馬英九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阻卻違法,所以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
本次爲高院第二度開庭,馬英九仍進行無罪答辯,他指出,「本案是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涉及集體關說司法個案,基於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總統的責任,總統必須面對並處理即將發生的政治風暴,依憲法執行總統職務。」「我的處理『合法、適當』,本案經過公訴、自訴七位法官審理,他們共同的結論,也都認定我沒有犯罪,自訴案二審判決也明確表示:『中央閣員如有風紀問題,總統出面瞭解,並同行政院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安定、維護國家利益,合於臺灣近年來政治現象,與憲政體制不相違悖。』,我的行爲,就是起訴書所指的『合法、適當』方式,我當然沒有犯罪。」
馬英九也提到蔡英文總統處理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案例,認爲這也是「院際調解權」的部分。「蔡英文總統自前年五月上任以來,亦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而就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蔡總統亦明確表示『司改的工作橫跨五院的權責,這牽涉到跨院際的協調。做爲總統,這是我的憲政責任。我會把院際協調的工作做好,協助五院做好橫向的溝通,並且掌握具體的進度。』可見身爲總統,爲實踐對憲法的承諾,不分黨派,都可能有調解院際爭執的需求,也都會留下實例而形成憲政慣例。」
他最後強調,面對柯建銘等人的關說案件,「總統面對這樣的司法關說案,面臨可能的憲政危機,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這樣的處理方式,總統有盡到憲法所課予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