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疑兒子偷錢狂扁11歲童 基隆地檢認定涉家暴起訴
去年7月,基隆市七堵區發生一起母親打孩子致傷的案件,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爲許姓婦人涉嫌家暴,依法提起公訴。(張志康攝)
基隆市七堵區一名許姓婦女去年7月因爲懷疑兒子偷錢,直接開扁,導致年僅11歲的兒子頭、頸等多處抓痕及瘀傷。男童父親見狀報警處理。基隆地檢署近日偵察終結,認定許婦涉嫌家暴,依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傷害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起訴。
檢警調查指出,許姓婦女在事發當天,因爲懷疑11歲的兒子偷走家中現金,盛怒之下就質問兒子,沒想到兒子當場否認,她便動手毆打兒子,造成孩童身上有多處抓痕、瘀傷。許婦向警方表示,她只是因爲懷疑孩子不僅偷錢還說謊,纔會動手教育他,並沒有刻意傷害兒子的意圖。
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爲,父母當然對未成年子女有教養的權利及義務,若是在合理親權行使範圍內,適當的體罰的確不宜用刑事責任追訴。但檢察官發現男童受傷的部位都在頭、頸部等生命中樞,且可以清晰可見傷痕是被指甲用力抓傷,依男童所受的傷勢,顯然已逾越適當體罰本質。
另一方面,許婦也在偵訊時承認事發當下,確實情緒管理不佳,檢察官認爲許婦於事發時對男童的攻擊行爲,已經屬於情緒宣泄,才導致男童受傷。
爲此,檢察官認爲許婦行爲已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暴力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的成年人對兒童傷害罪,應加重其刑,依法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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