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金門黨部主委陷賄選風波 遭連署罷免送黨中央
民進黨金門縣黨部前首任主委翁明志,串聯15位地方黨代表完成連署,提出罷免涉賄的現任主委蔡其雍。(於家麒攝)
民進黨現任金門縣黨部主委蔡其雍表示,賄選案是被告的個人行爲,司法已經還給他及縣黨部清白。(於家麒攝)
民進黨現任金門縣黨部主委蔡其雍,去年參選縣議員時傳出疑似有樁腳涉賄買票案風波未平;蔡雖曾聲稱那是被告個人行爲,且已收到金門地檢署跟高分檢的不起訴書,但前首任主委翁明志卻認爲蔡的涉賄行爲已嚴重牴觸該黨「反黑金」的黨綱、傷害黨譽甚重,不適合再任縣黨部主委一職,已串聯26位地方黨代表中的15位完成連署,提出罷免,並於今(6)日送交黨中央依黨規辦理。
翁明志表示,該黨黨綱明確規定「反對黑道及金權介入政治運作,選舉賄選應嚴格防止」。但去年該黨提名蔡其雍參選金門縣議員,竟發生疑似其樁腳賄選買票,導致受賄選民數次前往地方黨部索討賄款的荒謬情事,引起各界批評韃伐,嚴重損害該黨形象甚鉅。
翁明志認爲,法院的判決僅是一個政治人物最低的標準,從政還是要有高尚的「道德」。現任主委蔡其雍私心自用、領導無方,其行爲已嚴重牴觸該黨堅持清廉勤政的核心價值,實不適任金門縣黨部主任委員一職,應予罷免,以維護黨之紀律及名譽。
翁明志說,與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被罷免案相較,罷免地方黨部主委看似稀鬆平常,但這卻是民進黨建黨近40年來,首宗地方主委被提起之罷免案;而且蔡其雍已接任賴清德金門競選總部主委一職,非常擔憂對手會以此大作文章而影響總統選情,建請黨中央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對此,蔡其雍今仍迴應表示,有關近日坊間傳聞的選舉案件,司法已經還給他及縣黨部清白,其衍生之糾紛,是當事人之個人行爲,當以司法判決爲準,無須擴大宣染,造成黨部內耗。
蔡其雍補充說,政治是要落實在鄉親日常的生活中,他在年少離家赴臺打拚數十年,待事業小有所成即返回家鄉服務回饋鄉梓,協助鄉親處理大小事,會參選議員也完全是爲了落實民進黨愛民、愛鄉土的理念,也期盼實現擴大民進黨勤政的理想。他也表示深知在金門該黨先進創黨之艱辛,當秉承該黨創黨宗旨,持續精進努力,以不負先進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