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嚴懲「丐幫記者」這手法 揭犯罪典型案例
陸最高檢發佈嚴懲丐幫記者炮製假新聞有償刪帖犯罪典型案例。(澎湃新聞)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發佈5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丐幫記者」藉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犯罪典型案例,爲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真記者」編造虛假新聞實施敲詐勒索、「假記者」冒充記者實施的新聞敲詐等犯罪案件提供辦案參考。同時公佈今年前三季共辦理涉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案件159件423人。
本批典型案例分別聚焦於:從嚴懲治編造虛假新聞實施敲詐勒索的鄭某、依法追訴漏犯等人敲詐勒索案;依法懲治網路大V「有償刪帖」型新聞敲詐犯罪的宋某敲詐勒索案;實質審查「輿情服務協定」性質,依法懲治以「輿情服務協定」爲名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的朱某等人敲詐勒索案;依法懲治新聞記者以輿論監督爲名實施敲詐勒索的羅某甲等人敲詐勒索案;依法懲治冒充記者實施敲詐勒索的劉某甲等人敲詐勒索案。
該批典型案例充分展現了當前涉「新聞敲詐和假新聞」類案件的新特點、新趨勢及辦理難點。如鄭某等人敲詐勒索案中,被敲詐企業系全球連鎖品牌,案發時正值企業申請上市的關鍵時期,體現犯罪對象目標性、時機性較爲明確的特點。2022年11月初,鄭某指使姚某應聘到擬敲詐公司在江蘇徐州的門店工作。同年11月14日晚,胡某假冒姚某的男朋友,到姚某工作門店假裝爭吵並在店內配料盒內小便,隨後姚某故意使用該配料盒爲顧客製作飲料,鄭某同時指使王某拍攝視訊,薛某在店外把風。拍攝製作負面視訊後,鄭某、姚某利用QQ軟體聊天,製造該負面視訊系鄭某從網路購買的假象。後鄭某與汪某以電話、微信聯繫該公司,以曝光負面視訊要脅勒索600萬元(人民幣,下同)未遂。涉案等人遭判有期徒刑最高6年,併科罰金最高6萬。
此外,本次也發佈如何把握正常新聞輿論監督與假借負面新聞報導,實施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爲的界限作出指引。被告宋某爲大陸醫藥行業圈內知名微信公衆號「某學術車」、主要發表藥企爆料文章的創始人、管理員。2021年1月至10月,宋某爲牟取不法利益,在其公號發佈江蘇、河北等五家醫藥企業不實或負面資訊,並要求企業簽訂「公關服務協定」支付服務費用,否則拒不刪帖,迫使被害企業以「公關費用」等名義付錢,前後索取共153萬元。其中多家被害企業是上市公司、大型藥業或製藥支柱型企業集團。檢察機關以宋某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20萬元,責令退還被害企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