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不便險 基本保障擬規格化
愈來愈多民衆出國會投保旅平險以及旅行不便險,由於各產險的旅行不便險保障內容不同,常讓民衆誤解而引起客訴,產險公會已研議訂定基本承保範圍及項目,正等金管會覈定。
金管會要求產險公會針對旅行不便險的「基本承保範圍、項目之擴大、班機延誤最低標準及與信用卡旅遊不便保險整合」作規範,產險公會日前也已將相關條款呈報主管機關。
產險公會表示,正等待主管機關核可後公佈,未來將對各產險旅行不便險的基本理賠範圍、項目之擴大、班機延誤最低標準等項目作明確定義。
針對旅行不便險中班機延誤時間,各產險公司就有不同規定,明臺產險是三小時即理賠,多數產險如富邦、國泰、新光等都是延誤四小時即理賠,有些產險訂六小時以上有不同理賠金額,但有極少數產險之前還有訂八小時以上纔會理賠。
產險公會表示,針對班機延誤時間,未來將落在六小時之內,不會再有延誤八小時以上才理賠的旅行不便險。
此外,針對從臺灣飛出的班機延誤以及班機被取消,旅行不便險究竟是否理賠,各產險公司的規定也不一,國內出發的航班,有的保險公司是須至機場報到或出海關後發生的延誤才符合承保範圍,有的產險則是以原班機預定起飛六小時內才確定取消或延誤的航班才符合理賠條件,但國外起飛的航班則無此限制。
若對於因機師、空服罷工導致飛機延誤、取消、產險公司理賠也不一。「罷工」所造成的班機延誤或取消,多數保險業者都列爲除外不保事項,據瞭解,國泰產險、安達產險是少數幾家未將罷工除外的保險業者。
國泰產險表示,「罷工」所造成的班機延誤或取消須符合兩條件才得以賠付。其一是保險契約須締結於罷工發生之前。其二是國內起飛之班機,航空公司須在原定起飛時間六小時內才確定取消或延誤者。也就是說,「罷工活動如果提前六小時通知,國內起飛航班仍然無法賠付」。
對於產險公司所列理賠條件,產險公會表示,未來會有較明確規範,讓產險公司和保戶之間減少理賠認定爭議;並不是要求所有旅行不便險都要規格化、標準化,未來旅行不便險是在基本範圍及基礎之下,各產險旅行不便險還可有差異化產品,保障不同,旅行不便險保費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