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未直接驅逐立陶宛駐華大使 環時評論:實際是給了面子
中方未直接驅逐立陶宛駐華大使,陸媒環時評論:實際是給了面子。(達志影像)
立陶宛外交部副部長艾德梅納斯7日稱,相較於立陶宛脫離蘇聯以前經歷的一切,有關宣佈允許臺灣當局以臺灣名義設立代表處一事,面對來自中方的壓力可謂「十分溫和」。3天后,中國外交部宣佈,決定召回中國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政府召回駐中國大使。環球時報10日譏諷:不知道,這位立陶宛副外長是不是仍然感覺「非常溫和」。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10日宣佈,中方決定召回中國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政府召回駐中國大使。這是時隔26年,中國外交部再次作出召回大使決定,十分罕見。《環時》細數,往前追溯,1995年,由於美國政府允許李登輝訪美,中國召回駐美大使李道豫,直至美方承諾遵守一箇中國原則後,李道豫才奉命返任。
1981年,由於荷蘭政府堅持爲臺灣建造潛艇,嚴重損害了中國主權,中國外交宣佈召回中國駐荷蘭大使,同時要求荷蘭政府也召回其駐中國的大使。隨後,中國外交部又宣佈將兩國外交關係由大使級降爲代辦處級。
這一次,立陶宛政府不顧中方反覆交涉、曉以利害,宣佈允許臺灣當局以「臺灣」名義設立「代表處」,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環時》強調,僅有的3次召回大使舉措,都與臺灣問題有關。這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中國政府和人民實現祖國統一的決心不可動搖,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紅線不容觸碰。
召回大使是現代國際關係中的一種重要外交舉措,一般情況下是作爲一國對另一國表達強烈不滿,傳遞明確信號的一種手段。由於各國之間召回大使的背景和政策考量不同,形式也會有所不同。有時召回大使會伴隨着外交抗議、降低外交級別、斷絕外交關係甚至宣戰,有時召回大使比較含蓄,宣佈時會選用一些委婉的說辭。
此次中方宣佈召回駐立陶宛大使,意味着短期內中立雙方的外交級別的實質性下降,由於沒有特命全權大使代表本國政府,短期內無論是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還是立陶宛駐華大使館都不能完整開展業務工作,雙邊關係包括政治外交經貿等都會受到影響。
《環時》指出,中方要求立陶宛政府召回駐中國大使,而不是直接宣佈驅逐,實際上給了立陶宛面子和餘地。在清晰表明自己態度的同時,也體現了中國「有理、有利、有節」的君子風度。
如果立方意識到問題嚴重性,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那未來雙方的外交關係會視情況逐漸恢復。但是,如果立方執迷不悟,繼續在臺灣問題上一條道走到黑,中國不排除會採取更多的外交手段,包括相互驅逐外交官、降爲代辦關係,直至斷交都是有可能的。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研究所所長崔洪建分析,中國這次針對立陶宛的外交舉動是剋制且明智的。一方面,顯示了中方在臺灣問題上的決心,以及在雙邊關係交往中的底線。另一方面,中國沒有采取驅逐外交官這種更強烈的措辭,也沒有直接把召回大使和降爲代辦放在一起說,給中國後續的外交舉措留足了空間,也給立陶宛留下了充足的反思和改變餘地,「把立陶宛推到臺灣美國一邊不是中國的目的」。
同時,對於立陶宛等國內部反對拿臺灣問題說事的人來說也是一個比較有利的信號,有利於他們國內對華政策辯論的開展。
而且,此次表態不僅針對立陶宛,也是針對有歐洲有類似想借臺灣問題造勢的國家。除了立陶宛,近來歐洲一些國家也在臺灣問題上蠢蠢欲動,想要借臺灣問題炒作,這次針對立陶宛的舉動也是給這些勢力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