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接1700案 僅8港人獲工作許可

香港抗議者1月1日持英國國旗遊行。(美聯社

去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後,我國政府官員接連發言力挺「反送中」,蔡英文總統以「支持、關心、但不介入」態度面對,陸委會也在今年7月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協助香港民衆。但據瞭解,截至上月爲止,僅有8名港籍人士藉此方式,由行政院發給專案居留後再取得工作許可。陸委會表示,累計到11月30日,已接獲1700多件案件,多數是移民、定居、投資、就業、就學等事宜

相關人士說,8名港籍人士工作許可取得方式是依《就業服務法》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獲准居留之難民」,而現行依該法取得我國工作許可大多是「無國籍人球」,此次取得工作許可的難民是因行政院發給香港民衆「專案居留」,再取得工作許可。

據瞭解,曾被穢物攻擊的「保護傘餐廳」正是藉此方式聘僱來臺尋求庇護的港籍民衆。記者詢問官員,但官員不願證實此事,僅強調依《就業服務法》51條取得工作許可,不受工作內容必須是「專業性工作」、薪資等限制,也不用繳就業安定費;如果是個人申請則可以自由轉換工作。

《港澳條例》18條明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認爲條文過於空泛,應在施行細則明文寫出如何執行。

法規配套方面,陸委會表示,將在兼顧國安防疫要求下,正由相關機關通盤研議港澳居民來臺居留定居的制度及法規。希望提供港人來臺就學、就業便利。具體的方向有三,一是鬆綁香港優秀畢業生來臺工作;二是檢討放寬香港專業人士來臺工作居留定居之限制;三是開通港人來臺投資居留之綠色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