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不得提供衛生備品 明年上路
環境部舉行「旅宿業減塑元年-旅途中的綠色約定」記者會,環境部長彭啓明(左三)、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左二)、交通部觀光署副署長林信任(右三)和旅宿業代表出席。記者邱德祥/攝影
自明年元旦起,觀光旅館、民宿等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個人衛生用品,鼓勵消費者自備。環境部表示,每年預計可以減少四點六億個小包裝旅宿用品,一年可減碳約二五○○公噸。
環境部表示,根據明年將上路的新法規定,旅宿業者須將小於一八○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改用大瓶裝方式提供;同時,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主動提供,鼓勵自備。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網路分析,約有六成民衆支持該項政策,每年預計可減少四點六億個旅宿用品。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爲協助業者減少使用塑膠瓶裝水,環境部將提供補助措施鼓勵業者減少瓶裝水的使用,若業者達成減量目標,每案可申請三萬元補助。
交通部觀光署副署長林信任說,星級標準今年已修改標準,例如先前飯店房間有備品爲加分項,但在環保減塑下有備品反而是扣分,明年將依此修正標準來評鑑。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莊筱庭表示,呼籲環境部將限制提供寶特瓶瓶裝水納入政策規畫,觀光主責部門應重點稽查業者是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