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常見騎腳踏車的「摩門教徒」正名了!變10字超長

相信不少臺灣人會有印象路上有時可以見到三倆成羣的外國人,身穿白襯衫與黑褲,騎着腳踏車穿梭於大街小巷,他們常會熱情的與看起來想和他們親近的民衆聊天,大多數的臺灣民衆都稱他們爲「摩門教」,不過現在得改正對他們得稱呼了。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尼爾森(Russell M. Nelson)總會會長髮表聲明說,正名是因爲獲得神的啓示,教徒必須加以調整,「主已讓我銘記在心,祂爲祂的教會揭示的名字的重要性」,因此不能再用俗稱的稱呼。

在教會發布的更新指南中,不要再使用「摩門」稱呼,範圍包括「摩門教堂」(Mormon Church)、「摩門教徒」(Mormons)、「摩門教」(Mormonism),也希望不可以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的英文的縮寫「L.D.S」稱呼。唯一的例外是教會正典之一的《摩門經》(Book of Mormon),還有歷史性名詞,教徒在19世紀中期自伊利諾州遷徒至猶他州的路線,也是美國政府承認的「摩門之路」(Mormon Trail)。

這項聲明馬上在社羣媒體上引發熱議,因爲過去教會和教友或非教友數十年來經常使用摩門教徒、摩門教或LDS縮寫,指稱這個在全世界有1600萬信徒的信仰。雖然教會對突然強烈要求正名未做太多解釋,尼爾森表示,就如同綽號一樣,「有時大家用俗稱而不言其真名,但這很可能已經冒犯到當事人或命名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