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大常委會4日開議修法保障學前兒童 保護文物與開發關係

陸人大常委會4日開議修法保障學前兒童、保護文物與開發關係。(澎湃新聞)

《光明日報》2日報導,11月4日至8日,十四屆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將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闡明如何更好保障學前兒童的權益?怎樣協調好文物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係?如何平衡反洗錢工作與保障正常金融活動的關係?等立法熱點。

黃海華稱,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出「強化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發展」。本次擬提交審議的「學前教育法」草案,堅持公益普惠基本原則,明確公辦園與普惠性民辦園爲普惠性幼兒園,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明確普惠性民辦園受政府扶持,收費按照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認定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制定。

「學前教育法」草案還規定在幼兒園佈局規畫中合理確定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將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畫,並依法以畫撥等方式供地。新建居住區等應當按照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並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用於舉辦普惠性幼兒園。

據指出,草案就學前兒童權益保護作了專門規定,例如,加強學前兒童入園保障方面的規定,推動適齡兒童方便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對因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學前兒童予以特殊照顧;普惠性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組織開展相關評估和爭議解決工作。

黃海華表示,當前歷史文化街區開發、古村鎮旅遊等蓬勃發展,本次提交審議的《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如何協調好開發與保護之間的關係?

對此,草案明確在確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有效利用文物資源,提供多樣化多層次文化產品與服務;明確基本建設、旅遊發展必須把文物保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與安全管理規定,防止建設性破壞和過度商業化;明確依託歷史文化街區、村鎮進行旅遊等開發建設活動的,應當嚴格落實相關保護規畫和保護措施,加強整體保護和活態傳承,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防止過度開發。

此外,草案還明確文物認定的主體、標準和程序由大陸國務院規定並公佈;增加規定,國家鼓勵公民、組織合法收藏,加強對民間收藏活動的指導、管理和服務。

黃海華稱,《反洗錢法》修訂草案此前已進行兩次審議,並兩次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草案明確規定反洗錢工作應當依法進行,確保反洗錢措施與洗錢風險相適應,保障正常金融服務和資金流轉順利進行,維護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據表示,爲更好地保護資料安全和公民個人資訊,修訂草案還明確要求提供反洗錢服務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因提供服務獲得的數據、資訊,應當依法妥善處理,確保數據、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