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成立假臺資公司 撒1.5億挖晶片研發成果
陸企成立假臺資公司 撒1.5億挖晶片研發成果
臺灣科技產業揚名全球,有大陸晶片設計公司透過假臺資模式,聘用臺灣人以規避法令程序,在臺成立臺灣藍洋公司,並聘用張男、李男及林男擔任公司高管,招募臺灣科技人才研發晶片,再將成果回傳,短短時間海撒1.5億作爲公司人事房租開銷。經新竹地檢署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起公訴。
南京藍洋智能系統有限公司從事人工智慧晶片設計,爲了能在臺灣從事業務活動、規避投審會審查程序,便透過張男在2019年5月間,於新竹申請設立臺灣藍洋智能系統有限公司,由張男擔任總經理、李男則擔任硬體部門IC設計研發團隊最高主管,在臺灣招募、面試員工,組成研發團隊,將研發進度及成果回傳至南京藍洋公司伺服器。林男則於2020年4月起加入團隊,擔任臺灣藍洋公司軟體部門設計研發團隊最高主管。
3人以臺灣藍洋公司作爲南京藍洋公司在臺之延伸,利用臺灣藍洋公司在臺從事人才招募及晶片研發設計業務,藉此規避法令及投審會的許可程序,脫法達到在臺灣從事業務活動目的。自2019年10月起至2020年1月止,南京藍洋公司總計匯入美金554萬2406元,摺合新臺幣約1億5700餘萬元至臺灣藍洋公司,用以支付各項人事薪資、房租等開銷。
另一名44歲石姓臺籍男子則以陸企假借港資名義在臺成立辦事處,石男並任臺灣辦事處實際負責人,透過徵才網站,陸續招攬國籍研發工程師,從事DLP投影機軟、硬體研發業務活動,超出業務許可範圍,更陸續將投影機研發成果傳回深圳的公司。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蔡宜臻、葉子誠分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新竹縣調查站蒐證調查後,訊後認定臺灣藍洋公司的張男、李男及林男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起公訴。而石男同樣也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考量石男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而有悔意,且臺灣辦事處已申請停業無營運跡象等情,予石男緩起訴處分,命其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5萬元。
新竹地檢署指出,經由偵辦上述兩案,可知陸企來臺非法從事業務活動手法更見隱匿迂迴,新竹地檢署將落實杜絕科技人才遭挖角,保護戰略性產業俾完善國安防護網國安政策,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全面查緝,並呼籲國人須珍惜得來不易的關鍵核心技術國際競爭優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