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立委 內政部:凡有外國籍應放棄

外界關注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的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爲首位陸配立委。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的李貞秀可能成爲首位陸配立委。內政部今天表示,根據國籍法,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擔任公職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凡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均應遵守國籍法規定。

排名民衆黨不分區第15名的李貞秀目前在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辦公室擔任助理,由於民衆黨不分區立委有2年條款,外界關注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爲首位陸配立委。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國民擬擔任公職相關規定,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此規定是爲確保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

內政部重申,爲避免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情事發生,已於民國98年3月30日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於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國籍,均應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