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帶肉包入境罰20萬 分5年直至今年才繳清
嫁來臺灣的王姓陸籍配偶在2019年搭船入境臺中港時,因攜帶豬肉包沒有申請檢疫,遭農委會防檢局臺中分局(現改製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裁罰20萬元,案件移送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嘉義分署體諒王婦家庭狀況允5年分期繳納,今年2月繳清全部款項。
嘉義分署表示,69歲王婦於2019年3月間入境臺中港時,因攜帶豬肉包未申請檢疫,被裁罰20萬元,同年5月間移送嘉義分署執行。王婦在嘉義市政府社工陪同下到嘉義分署說明,表示被查獲的肉包是當天的早餐,因暈船而吃不下,不料從臺中港入境時遭海關查獲。她陳述自2003年結婚來臺,2009年取得身分證,她與丈夫並無子女,丈夫於2016年去世後,剩她獨居生活,目前在果菜市場做臨時工收入不豐,但表示會去籌錢繳清罰鍰。
執行書記官前往王婦住處關切,發現她住在月租4千元的平房中生活件條不佳,確實除了1部機車代步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體諒她年邁、不識字又無財產,每日在市場勞力工作維持生活,因此特別准許分5年60期繳納,王婦也確實言而有信,經過5年逐月分期繳納後,於今年2月6日繳清最後款項,20萬元罰鍰全數清償完畢。
嘉義分署表示,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侵入,爲全民健康及國內經濟把關。對於相關檢疫裁罰案件持續積極執行,呼籲民衆自海外入境時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物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執行署嘉義分署人員到王婦住處關切。圖/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今年2月王婦到嘉義分署繳清最後1期的分期罰款。圖/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