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留守兒童」悲歌 河北13歲國中生遭3同窗殺害

大陸河北邯鄲市近日發生駭人聽聞的少年殺人事件,3名未滿14歲的少年涉嫌殺害同班同學,並將遺體棄置在一處蔬菜大棚內。(翻攝自新京報)

大陸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13歲初中生王子耀10日下午失聯。圖爲王子耀的學生卡。(翻攝自新京報)

大陸河北邯鄲市近日發生駭人聽聞的少年殺人事件,3名未滿14歲的少年涉嫌殺害同班同學,並將遺體棄置在一處蔬菜大棚內,埋屍地僅離其中一名嫌疑人住處不到100公尺。法律學者指,此案能否經過最高檢核準追訴,是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負刑事責任的關鍵。

大陸《新京報》16日報導,3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爲留守兒童。據悉,3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所謂「留守兒童」,是指由於父母一方或雙方外出去城鎮打工而被留在家鄉或寄宿在農村親戚家中,長期與父母過着分開居住、生活的兒童。

報導指,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13歲初中生王子耀10日下午失聯,當天其離開家時告訴奶奶,幾個同學叫他出去「吃好吃的,玩地道(一種遊戲)」。爺爺王保亮當日下午5點從農地幹活回來,發現王子耀還沒回家,「一個電話打過去,(發現)關機了」,便組織親朋好友開始尋找。

其後家屬赴派出所報警,民警調閱學校門口商戶的監控發現,王子耀去了北高村。王子耀的父親王士坡11日凌晨1點從外地開車回邯鄲,登上兒子微信找線索,發現王子耀10日下午曾向同桌張某發了一個人民幣191元的紅包。而在民警詢問王子耀同學張某、馬某和李某過程中,有人承認王子耀被害。

隨後,在肥鄉區北高鎮張莊村南邊一個廢棄蔬菜大棚裡,警方找到了王子耀的遺體。警方只讓王子耀的舅舅辨認了遺體,據稱王子耀臉部損傷嚴重。王家11日收到肥鄉區公安局的立案告知書,案由是「故意殺人」。

本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滿12週歲、未滿14週歲。據大陸《刑法》,已滿12週歲、未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者,應當負刑事責任。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解釋,由於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如果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當於未成年人監獄)服刑。如果最高檢沒有核準追訴,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統,依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