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擴大開放 放寬外資參與債市範圍
「行動方案」提出五方面共24條措施。在擴大市場準入方面,提高外商投資自由化水準。合理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開展放寬科技創新領域外商投資准入試點,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拓展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國內債券市場業務範圍,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境內投資試點。
方案還提出,健全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持續推進電信、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在保障安全、高效和穩定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深化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行業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保險機構在境內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機構。
數據方面,方案提出,規範數據跨境安全管理,組織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規範個人資訊出境標準合同備案等相關工作,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轉移標準,依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重大合作平臺,建立港澳企業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探索建立跨境數據流程動「白名單」制度,穩步推動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內數據便捷流動。
另外,方案還提出,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加大對先進製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領域的支援力度,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加大對基礎製造、適用技術、民生消費等領域的支援力度。積極支援半導體、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等領域外資專案納入重大和重點外資專案清單,允許享受相應支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