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轉彎「這原因」罰6千元 PO網:有人一樣?釣出超多同路人
駕駛路口轉彎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摘自臉書社團里港郎)
1名駕駛日前駕車行經屏東里港鄉中山路與永豐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通行,遭警方開單告發,他將行車紀錄器PO表示,「這樣子罰6000!請問有人跟我一樣嗎?」一句話釣出不少同樣被開單駕駛,網友說,因爲行人站在斑馬線上,已經有很多人被開罰6000元。
里港警方表示,5日下午2時至4時執行加強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取締專案,於里港鄉中山路與永豐路一段路口見自小客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依法攔停舉發。
里港警分局組長林中安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發條例第44條第2項,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呼籲鄉親路口停讓愛無限大,警方持續取締拒絕停讓,並致力於提升路口安全環境,打造行人友善的城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