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海龍快艇案尊重司法 配合調查

龍快艇採購案爆舞弊,桃檢起訴3人。圖爲漢光35號演習時,海龍快艇飆速護送特攻隊進行敵後滲透、破壞任務,圖與本案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有關媒體報導「高性能快艇浮報億元,兩軍官遭起訴」乙情,陸軍今(9)日表示,全案尊重司法偵審的權責,將秉持毋枉毋縱的原則,全力配合調查。

陸軍表示,「高性能快艇」案繫於民國96-97年間,爲補充航特部兩棲營戰力建案籌購20艘,預算金額新臺幣5億8,246萬元整,96年先行採購1艘原型艇驗證合格後,97年續系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規定,洽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議價採購19艘,並於99年完成履約。

陸軍指出,針對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所載「規格變更、驗收不實及浮報價格」等事項,前已依監察院102年12月3日完成調查之糾正意見詳實檢討改善,並經監察院同意結案,案內涉及違失人員(均已退伍),並依「刑懲並行」原則,就督管、執行層面違失情節輕重,核予記過至申誡兩次不等之處分。

陸軍強調,「肅貪防弊、依法行政」向爲國軍重點工作,有關退伍人員涉案遭起訴部分,本部將全力配合檢調偵辦,若有違法(約)行爲,即依法依約究處,以維國軍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