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東奧金牌選手遭搶注商標 陸媒:列失信黑名單懲戒

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一舉駁回109件奧運金牌選手遭搶注商標申請。(中國商標網)

北京青年報24日報導,大陸參加東京奧運金牌選手楊倩、陳夢、全紅嬋的姓名,遭到大陸商家瘋狂搶注爲商標,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一舉駁回109件商標註冊申請。報導分析建議,懲治商標惡意搶注不法行爲,不應僅止於對搶注的商標予以駁回,而應堅持標本兼治。要加大信用懲戒力度,把惡意搶注者列入失信黑名單,將他們戴上「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緊箍咒」,逼他們主動打消惡意搶注商標的歪念。

報導指出,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通告,依據大陸《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對第58130606號「楊倩」、第58108579號「陳夢」、第58265645號「全紅嬋」等109件商標註冊申請(含一標多類)予以快速駁回。

報導建議,具體作法,要在紮緊審查、異議、撤銷等各環節「柵欄」的基礎上,通過修法、出臺司法解釋、制定條例等方式,大幅提高商標惡意搶注不法行爲的違法成本,讓惡意搶注者「偷雞不成蝕把米」。

此外,鑑於權利人依法維權客觀存在的收益與成本付出「性價比(CP值)」太低,應優化姓名權或形象權侵權民事訴訟制度和機制,在舉證責任以及訴訟成本承擔等方面向權利人合理傾斜,以此降低維權成本,激發權利人主動依法維權的積極性。唯有如此,惡意搶注者纔沒有「碰瓷」的底氣,切實減少商標惡意搶注行爲的發生乃真正可待。

報導稱,楊倩等優秀金牌運動員,成了不少商家和自然人眼裡獲取商業利潤的「香餑餑」,他們的姓名迅速被人惡意搶注申請商標。這種以不正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爲目的的商標惡意搶注行爲,不僅侵犯了奧運健兒的姓名權等合法權益,也傷害了公衆感情,擾亂了正常的商業環境和市場秩序,影響十分惡劣。國家知識產權局及時果斷駁回這些商標惡意註冊申請,體現了依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爲的鮮明態度,值得充分肯定。

報導分析,以往一些事例和案例表明,儘管不少惡意搶注商標申請被依法駁回,但有的未能從根本上杜絕商標惡意搶注行爲,不少惡意搶注商標者總是另尋時機「捲土重來」,以致對商標惡意搶注行爲的依法打擊陷入了「治理、反彈、再治理、再反彈」的循環。可見,懲治惡意搶注商標不能只有「駁回」這一招,而需要進一步探尋治理良策。

分析強調,商標惡意搶注行爲屢禁不止,其關鍵病竈在於違法成本低。2017年4月,前國家工商總局將商標註冊費從每件600元(人民幣,下同)降爲300元,此舉有效激發了市場創新活力,客觀上卻也讓惡意搶注者申請註冊一件商標,違法成本僅有300元,惡意搶注者斷不會有切膚之痛。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被惡意搶注的權利人若要依法維權,往往要付出比惡意搶注者違法成本更高的維權成本,甚至還可能陷入「追回一隻雞,得殺一頭牛」的尷尬,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商標惡意搶注不法行爲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