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酒駕釀1死 男憂祖產法拍速自賣

52歲王男因酒駕累犯,更曾撞死1名女騎士,導致需變賣祖產清償撞死人的賠償金及罰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52歲王姓男子獲長輩贈與一筆位於樹林區約71坪、價值上千萬的土地,但他因2017年酒駕撞死一名女騎士,隔年又酒駕遭裁處9萬元罰鍰,案件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死者家屬向法院聲請查封王男財產,導致該筆土地遭到法院公告拍賣,王男出獄後接獲通知,趕緊自行尋找買主,繳清所有賠償金及罰鍰。

據瞭解,王男在營造工地從事粗工,他在2017年8月底,於新莊區體育館的工地飲用保力達及啤酒後,當天下午開車在桃園龜山往新北新莊的青山路下坡路段撞死一名女騎士,被檢察官依嫌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隔年9月,案件還未審理完畢前,王男又在板橋環河西路4段一帶,遭警方攔檢酒測值超標,因5年內酒駕超標2次,被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後來該案件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未果,書記官在去年發現王男名下有一筆土地遭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查封,因此併案執行該筆土地。

而王男先前撞死人的案件,在2019年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入獄服刑後,在2020年9月期滿出獄。他在今年2月接獲新北地院拍賣公告,才得知入獄服刑期間,名下繼承的土地遭到死者家屬向法院聲請查封,他向書記官表示,雖出獄後便與家屬和解,除了機車強制險賠償210萬元外,需再賠償350萬元,但由於當時剛出獄,仍待業中無力清償。

爲了避免祖產遭到法院法拍,王男趕緊尋找買主自行出售土地,並以買方支付的部分價金清償賠償金額350萬元,以利法院停止拍賣及塗銷查封,隨後再一併繳清連同酒駕罰鍰以及積欠的機車燃料費、健保費等共約10萬,因爲自己酒駕的行爲,導致需變賣祖產賠錢,也讓王男徹底學到教訓,表示不再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