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裁軍大使:禁止生物武器美應作表率 不能成爲例外

陸裁軍大使李鬆。(新華社)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當地時間4月4日,中國裁軍大使李鬆率團出席《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第九次審議大會第二次籌備會議。李鬆指出,在切實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各項義務方面,美國作爲存約國,理應作表率,不能成爲例外。

李鬆表示,《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是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基石。在公約開放簽署50週年之際,各國既要充分肯定公約在防範生物安全威脅、促進生物科技和平利用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也要直面威脅和挑戰,通過審議大會全面加強公約機制。

爲此,締約國應致力於儘快談判建立公約核查機制、加強建立信任措施機制、加強國際合作與援助、倡導負責任的生物科研、統籌加強生物安全機制,並考慮在審議大會上發表共同政治宣言,表明嚴格履行公約義務、全面加強公約機制和普遍性的政治承諾。

李鬆指出,近期俄羅斯公佈了美國在烏克蘭開展生物軍事活動的相關文件,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進一步凸顯締約國在公約框架內開展磋商與合作,澄清履約關切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美國是全球生物軍事活動最多的國家,也是唯一反對建立公約核查機制的國家,國際社會有疑慮是完全合情合理的。這不是美方在烏克蘭一國的生物實驗室的問題,也不是因當前局勢而產生的新問題。

李鬆強調,中國在歷史上曾深受生物武器之害,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燬包括生物武器在內的一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在任何情況下研發、擁有或使用生物武器。我們歡迎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約》、聯合國等框架下,由國際社會對俄方披露的文件進行評估,同時也公平、公正地聽取美方的澄清。是不是虛假信息,通過澄清和評估,國際社會自有公論。

與此同時,美方也有必要對其在世界其他地方的生物軍事活動作出澄清,給國際社會一個明確的、令人信服的交代。作爲公約存約國,在切實履行公約各項義務方面,美國理應作表率,不能成爲例外。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於1972年4月10日分別在華盛頓、倫敦和莫斯科簽署,於1975年3月26日生效。《公約》共15條,主要內容是:締約國在任何情況下不發展、不生產、不儲存、不取得除和平用途外的微生物製劑、毒素及其武器;也不協助、鼓勵或引導他國取得這類製劑、毒素及其武器;締約國在公約生效後9個月內銷燬一切這類製劑、毒素及其武器;締約國可向聯合國安理會控訴其他國家違反該公約的行爲。

自生效以來,《公約》在消除生物武器威脅、防止生物武器擴散、促進生物技術和平利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11月,《公約》共有183個締約國。

中國指責,美國於1975年加入《公約》。2001年,國際社會本已就建立《公約》覈查機制達成一致,但美國以「覈查損害美國的安全和經濟利益」爲由,突然單方面退出談判。此後,美國一直反對建立覈查機制,造成《公約》覈查機制談判長期停滯。中國質疑,美國20年來一直獨家反對建立《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多邊核查機制,這是爲什麼?

中國指責,作爲世界上生物軍事活動最多的國家,美國早年繼承了侵華日軍731部隊的罪惡遺產,以德特里克堡基地爲大本營研發生物武器。加入《公約》後,美國的相關研發活動仍在繼續,並且不斷擴大。根據美國自己提供的數字,美國在30個國家有336個生物實驗室。美國在烏克蘭的生物軍事活動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