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順達》魯會燦這堂課 阿扁不懂
魯會燦之死在南韓受到如此關注的原因不外乎:一、魯會燦畢生推動「民主化運動」和爭取勞工權益受到肯定。1973年就讀高中時期就熱中參與「反政府」示威,對抗強人朴正熙政權。1982年大學時期考取熔接工執照,直接進入勞動現場,體驗勞工生活。1989年因組織「民主勞動者聯盟」涉嫌與「社會主義地下革命」有關罪名坐牢2年6個月。自2004年當選國會議員以來,連任3屆,一直與勞工朋友站在一起,參與勞工運動並在國會爲勞工發言。因此,與擔任「人權律師」的盧武鉉前總統和現任總統文在寅交情也非淺。
二、坦誠向人民道歉。魯會燦在南韓政治人物中屬於「正派」,講正話,形象清廉。自媒體報導受賄案名單也包括他時,魯會燦剛開始極力否認受賄,但在遺書上卻承認收受韓幣4000萬元(相當臺幣100多萬元),認爲沒有請託或對價上的關係,只是支持者的一般政治獻金,因此忽略正式申報程序。但魯會燦強調,無論如何,白白受賄應是羞恥之事,必須向人民道歉,不願茍活過殘生。
三、犧牲自己,完成救黨。6月13日南韓完成地方選舉,改寫政治版圖,魯會燦所屬的「正義黨」在選舉中表現優異,選民支持率也隨之水漲船高。魯會燦深恐因他個人的受賄案影響該黨的前途,因此在給黨員的遺書中,特別懇請選民繼續愛護與支持「正義黨」,讓黨員肅然起敬。
提及因收取政治獻金而尋短的南韓政治人物還不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應是前總統盧武鉉。他在2009年5月卸任後,創首位隱居故鄉總統的美譽,卻發生盧夫人和家屬成員接受朋友企業家600多萬美元賄賂案,一生清廉自居的盧武鉉受到打擊,至檢方報到前就跳崖自行了斷生命。
南韓歷來無論是政治人物或企業家選擇極端結束生命的方式,都肇因賄賂事件,認爲一生名譽一夜被譭棄所受心理上的衝擊無法克服。而臺灣政治人物如陳水扁般把貪腐當作正常,面對司法審判後依然故我,視廉恥爲無物。光是在道德觀上,臺灣的政治人物比之南韓,就難望其項背了。
(作者爲南韓昌信大學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