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演唱會停辦風波惹議 北捷:已盡力縮短決策時程
劉德華臺北小巨蛋的演唱會一波三折,遇到強臺康芮來襲,主辦單位「超級圓頂」昨(30日)本來宣佈今天的演唱會將如期舉行,今稍早閃電宣佈停辦,超級圓頂下午4時進一步公開補辦方法,將於11月2日中午12時補開演唱會。(臺灣映藝提供)
颱風康芮來襲,臺北捷運文湖線、高架平面路段於上午11時停止營運,小巨蛋因照常舉辦天王劉德華演唱會而原正常營運,北捷也和演唱會主辦單位協調後下午宣佈停辦,但已有不少歌迷在場外等候,聽聞消息崩潰痛哭,議員也批評,蔣市府應變能力差。北捷迴應,演唱會取消影響大,仍需整體考量民衆安全、演唱會時程等,已盡力將相關決策時程縮到最短。
民進黨議員林亮君指出,小巨蛋是臺北市轄下的場館,根據臺北小巨蛋場館與租借場地單位的租賃契約中第11條,遇不可抗力因素致活動無法舉辦時,甲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她批評,北市府早在昨日評估是否宣佈停班課時,就應與主辦單位聯繫,一併宣佈小巨蛋關閉。面對危機,北市府卻只會把鍋甩給主辦單位和北捷,凸顯蔣市府的緊急應變能力過差,「安全第一」慢半拍。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也說,在租用管理要點第28條中,明定有緊急危難發生時,北捷有權要求主辦方停止活動,但北捷時至下午還在軟性協調,簡直是置市民於險境也要賺場地費,想賺錢想瘋了。她要求,北市府應儘速檢視場館的租用相關規定,明定如發生達停班停課基準的天災、人禍,擬舉辦的活動均應停止。
北捷迴應,因演唱會取消影響大,仍需整體考量民衆安全、演唱會時程等,已不斷和主辦單位溝通,盡力將相關時程縮到最短,並於今日下午3時宣佈,依據臺北小巨蛋場地租用契約第11條及臺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第28條、緊急應變計劃規定,取消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