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不等於“零代價”
近日,房地產領域迎來利好政策。多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引導銀行機構降低存量房貸利率並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從貸款買房角度看,低首付對於那些手頭資金不足以承擔首付款的購房者來說,的確有助於其加快實現安居夢。
然而,個別房地產開發商和中介機構趁機在首付款上做起了文章,推出更具誘惑力的“零首付”購房,即不用交首付款,借款人在按時還月供的情況下有望獲得一套住房。面對此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首付資金不足的購房者難免心動。
撥開“零首付”的迷霧,才能看清楚其真正的套路。簡言之,“零首付”通常是由房企、中介機構先行墊資以虛高的房價協助購房人購得房產。爲了讓購房者儘快償還墊資,中介機構通過新註冊或受讓企業等方式,僞造虛假交易、經營流水等材料,“幫助”購房者向銀行申請經營貸和信用貸,然後再用貸到的資金償還前期墊資。
“零首付”看似讓購房者走了先上車後買票的捷徑,實則隱藏着諸多風險,稍有不慎將令借款人深陷債務陷阱。其一,滋生大量額外成本。比如,在買房過程中用虛增房價的形式買房,不但加大了銀行貸款額度,而且還需支付高額利息、手續費等,這樣算下來,綜合支出並非中介機構所聲稱的那樣划算;其二,利用僞造材料套取的經營貸違規違法。銀行對經營貸用途有着明確的規定,特別是要求不得違規用於買房等,違規使用將面臨銀行提前收回貸款的風險。借款人資金鍊一旦斷裂,勢必會誘發連鎖反應,損害其自身利益。
國慶假期,新房和二手房成交有所回暖,“零首付”購房假借政策東風再次捲土重來,這說明在監管政策和貸款投放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須儘快完善監管政策,嚴把貸款投放審覈關,防範金融市場信貸風險。此外,部分銀行作爲房貸的提供方,對貸款資質的審覈不能粗心大意,要結合借款人情況、房產市場行情、房子結構特點等,充分了解和預判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不給那些通過擡高房價騙取貸款的行爲留有可乘之機,這樣才能加快堵住“零首付”陷阱。
從銀行貸款業務看,“零首付”短期看似爲銀行帶來了增量業務,實則擡升了借款人的金融槓桿,一旦遇到市場波動很容易引發壞賬風險,影響銀行資產安全。由此可見,銀行要在貸前、貸中和貸後環節多下功夫,如運用金融科技等手段,爲借款人精準畫像,從而降低風險隱患發生的概率。
面對“零首付”的誘惑,購房者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申請貸款時,堅決拒絕用不合規手段籌集首付款。同時,要培養理性消費觀念,結合自己的還款能力量力而行。購房者需全面瞭解貸款條件、合同條件、違約責任等要素,警惕條款陷阱,莫因貪小便宜而吃大虧。(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