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交割需求借券 12月30日上路

零股交易是主管機關普惠金融政策的重要措施,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並自12月30日起實施,爲提供零股投資人出借證券機會、活絡帳上零股運用。

證交所表示,交割需求借券是賣方證券商因受託或自行買賣發生錯帳、投資人違約、或境外華僑與外國人申報遲延交割等狀況,出現券項交割缺口時,向證交所申請借券完成交割的處理機制。

過去出借人僅能以一交易單位(即1,000股)爲申報出借單位,考量盤中零股交易制度實施後,零股交易人數逐年增加,故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讓零股投資人也有機會透過出借帳上零股獲得收益,提升運用效率,並落實主管機關普惠金融政策。

證交所表示,配合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爲零股,已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有三大重點。

首先,明確規範以一交易單位爲申報出借單位者,爲交割需求借券,以1股爲申報出借單位者,爲零股交割需求借券;第二,明訂交割需求借券與零股交割需求借券之出借對象,依申請借券數量予以區分,亦即整股與零股採分別取借。

第三,明訂零股交割需求借券的取借順序,是按出借人所訂出借費率,由低而高依序取借,如相同費率之出借數量超過所需數量,按出借數量多至少者依序取借,如出借費率及數量均相同,以隨機方式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