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遭判12年6月政治力介入?宜蘭地院細數「開庭59次」:絕對沒有

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黃永勝表示,本案無政治力介入,外界不宜過度揣測。記者陳敬豐/攝影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一審判決出爐,林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以及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沒收3250萬元。宜蘭地方法院表示,本案審理過程與判決絕無受到政治力干涉,外界不宜過度揣測。

林姿妙案引發各界高度關心,不少人懷疑政治力介入。宜蘭地院發言人庭長黃永勝表示,宜蘭地院一向本於獨立審判原則,針對本案,從頭到尾開了非常多次庭,歷經這麼長時間才審結;外界不需要做無謂揣測,就他個人經歷,沒有所謂政治力介入。

本案由審判長莊深淵、陪席法官程明慧、受命法官陳錦雯審理,從2022年10月開準備庭庭到今年10月審結,纏訟超過2年,包含準備程序與勘驗程序共36次庭,以及調查人證、物證、言詞辯論等23次,共開庭59次。法界人士指出,審結到宣判經歷了2個月,一般不需要這麼久,或許評議過程中,不同法官意見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