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闖關北交所收問詢函 新能源汽車收入佔比不足5%

(原標題:林泰新材闖關北交所收問詢函,新能源汽車收入佔比不足5%)

作爲最近一批獲得北交所受理的公司,林泰新材(873682.NQ)也受到關注。據悉,該公司2022年4月15日於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掛牌,2022年6月15日進入創新層,在掛牌期間未受到過處罰,目前年收入達2億元規模,淨利潤近5000萬元。不過在監管層的問詢中,對其業績增長的持續性產生了疑惑,這是爲何呢?

營收淨利呈增長態勢

說明書顯示,林泰新材專業從事汽車自動變速器摩擦片的研產銷,主要產品爲自動變速器溼式紙基摩擦片和對偶片,應用於包括液力自動變速器(AT)、無級變速器(CVT)、雙離合器變速器(DCT)、混合動力專用變速器(DHT)和純電動汽車專用變速器(DET)等在內的主流汽車自動變速器中。

林泰新材目前已與多家國內主要的自動變速器廠商建立了供貨關係,包括上汽變速器、萬里揚、東安汽發、吉利變速器、南京邦奇、盛瑞傳動、藍黛變速器等。

數據顯示,林泰新材2021年至2023年營業收入分別爲1.32億元、1.76億元、2.07億元,淨利潤分別爲1641.97萬元、2478.47萬元、4918.23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2555.87萬元、2599.11萬元、4158.87萬元。2023年公司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爲4.91%。2024年第一季度,林泰新材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分別爲4853.62萬元和989.68萬元,同樣分別增長了26.98%和89.01%。

業績增長持續性被問及

不過,在問詢函中,林泰新材業績增長的持續性被質疑,而其中一點便是公司新能源汽車業務收入佔比低。

根據申請文件,林泰新材90%以上收入產品應用於傳統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收入佔比不足5%,呈上升趨勢。公司產品主要應用在傳統燃油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純電動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中的應用比例較小。

公司進入到比亞迪供應鏈也是在2023年7月份,2024年2月開始向比亞迪DMi插電式混動車型提供自動變速器摩擦片產品,截至2024年5月末,已累計向比亞迪提供32.98萬套自動變速器摩擦片。

對此,監管層要求林泰新材結合報告期及期 後國內外乘用車、商用車產銷量情況,傳統能源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的產銷情況及變動趨勢,公司產品在新能源汽車中的具體應用類型(如純電動、混合動力、燃料電池等)及收入實現情況、未來發展趨勢,公司主要產品的市場競爭格局及技術迭代情況等,分析公司產品是否存在被淘汰或應用領域受限的風險,經營穩定性是否存在不確定性,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

另外,監管也要求說明公司拓展新能源領域客戶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目前主要客戶合作情況、收入實現情況、在手訂單情況等,是否存在拓展不及預期的風險;說明報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訂單數量、金額(含稅),各期新籤合同數量、金額(含稅),目前履行中的重要銷售合同的起止日期和執行進度,預計確認收入時間等,結合上述情況說明業績增長的穩定可持續性。

境外銷售增長真實性?

此外,林泰新材的境外拓展,也被監管層留意。

據悉,林泰新材2021年至2023年的境外銷售收入分別爲1469.93萬元、2199.24萬元、3933.24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爲12.58%、14.13%和21.04%,境外銷售收入金額及佔比大幅增加。

據悉,林泰新材境外客戶主要系從事自動變速器相關生產、再製造和維修的企業,銷售區域主要爲俄羅斯及中亞、中東、拉丁美洲、東南亞等區域,客戶及地域分佈較爲分散。同時,林泰新材存在國外客戶委託第三方向公司支付貨款的情形,各期佔營業收入的比例最高爲4.86%。

對此,監管層要求林泰新材補充披露境外銷售產品及貿易商或銷售服務商的情況,說明境外收入大增是否與行業及可比公司境外業務的變動趨勢相符。公司還需要披露各期前十大客戶的名稱、收入金額及佔比,相關客戶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或地區、成立時間、實際控制人、業務範圍及經營規模等)、與發行人的合作背景及模式(包括但不限於開始合作時間、訂單獲取方式、定價原則、信用期及結算方式等)、客戶類型(如整車廠商、變速器生產廠商、貿易商等)、是否與公司存在關聯關係等。總之就是需要林泰新材解釋境外收入的合理性及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