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說借不到場地 新北市府:明明有同意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羅婉庭(新北市府提供)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聲稱借不到新北市選舉場地。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羅婉庭3日指出,林辦8月19日向體育處申請板橋第二運動場,要在11月23至26日舉辦音樂聯歡晚會,體育處8月24日即公文回覆「同意」,認爲林佳龍透過媒體放話施壓基層公務員,質疑林想耍特權借場地,「難不成已請辭的交通部長至今還想耍官威?」
羅婉庭說,體育處8月24日即以公文回覆同意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足證明林佳龍說謊,傷害、欺負第一線負責、公平、依規定辦理場地租借的同仁,奉勸林佳龍及其幕僚團隊勿再自找打臉。
羅婉庭說,民間許多申請單位都是早在半年前就已經按規定申請檔期,當時林佳龍志在臺北市, 還在發表關於首都臺北的12門課 ,直到7月以後才委屈求全放棄第一志願 ,請問臨時抱佛腳申請場地, 就不用按照規則與其他申請單位一起排隊辦理嗎?
羅婉庭表示,這次林佳龍的說謊,嚴重程度跟林智堅的抄襲一樣,請跟第一線同仁道歉,她也列舉出民進黨議員租借之場地,包括板橋第一運動場、新莊體育館、和興街避車彎、435藝文場館、福營國中風雨操場等,市府都按照規定全都覈准租借。
羅婉庭強調,若候選人專注於政見、建設新北市,就不需「歪樓」刻意假造被打壓的氛圍,打出如此低級戰術即是自曝其短,更是施壓基層公務人員,盼林佳龍候選人拿出改變的勇氣,不要再走惡質抹黑的選舉套路,回頭是岸,打出有君子風度的民主選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