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拍前女友裸照逼下跪遭判拘役 她怒上訴突逆轉:已和解要撤告

除了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林秉樞也曾於2020年間,因懷疑徐姓前女友外遇,除甩她耳光,揚言散佈裸照及性愛影片,更逼迫對方脫光下跪道歉。(圖 / 中時資料照)

林秉樞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案衍生案外案。林秉樞於2020年間,懷疑徐姓前女友外遇,除甩她耳光,揚言散佈裸照及性愛影片,更逼迫對方脫光下跪道歉,新北地檢署4月時依強制罪、恐嚇罪將他起訴。新北地院經審理,依違反強制罪判拘役50日,受害者徐女原本已上訴,後改口雙方已達成和解,請求撤回告訴。

林秉樞涉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案,一審遭判2年10月。二審高院日前宣判,上訴駁回,仍判處2年10月徒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地檢署偵辦時查出,林秉樞又於2020年8月,曾與前任徐女爭吵後,以Line恐嚇「我會殺妳喔」、「我整死妳」、「我一定搞到妳沒辦法上班,妳相信我」。另,檢方同時查出林秉樞威脅散佈徐女裸照與影片,另依林涉犯強制、恐嚇罪分案偵辦,進而追查出林秉樞逼迫徐女脫衣下跪道歉之惡行。

林秉樞否認犯罪,經法院審理時,林改口認罪,辯稱母親正在安寧病房,期望於母親有生之年盡力陪伴,並與徐女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新北地院一審判處林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新北地院接手審理時,5月間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受害者徐女認爲判刑過輕,因此請求檢察官上訴,但現已改口稱雙方已達成和解,希望撤回告訴。全案目前仍於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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