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亭「打野砲」設局偷拍 影片流傳阿公店...2男賠30萬
▲圖爲偷拍示意照,無關本案。
北市東區某餐廳羅姓老闆2016年2月邀萬華王姓坐檯小姐出遊,2人到士林劍南路山區涼亭做愛,羅的彭姓友人事先到場並拍下2人性愛影片,影片外流后王女憤而提告;由於2人賠償王女3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各判2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
檢警調查,羅、王在萬華區阿公店相識,去年2月到士林山區一處產業道路旁的涼亭做愛,但羅男每次與性工作者發生關係時,都會先通知死黨到場偷拍,並且在通訊軟體LINE羣組內分享。
羅男以爲影片只供好友觀看,最後卻傳遍萬華區各家阿公店,連王女開心比「YA」的手勢都被錄下。2人到案後坦承偷拍且分享,但羅男辯稱有經過女方同意。
臺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爲,羅、彭利用王女的信任及未加防備,拍攝性愛影片以及裸露下體、胸部等猥褻影像,透過LINE傳送給友人觀覽、散佈,嚴重侵害王女隱私權及名譽,也危害社會善良風俗。
法官審酌2男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已於去年12月15日開庭時與女方達成和解,願連帶給付30萬元並全數賠償完畢,因此判刑3個月並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