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再次預撥4.9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

6月26日,財政部、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4.9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貴州、廣東、廣西等9省(區)做好洪澇及地質災害救災工作,重點用於應急搶險和受災羣衆救助,支持做好搜救轉移安置受災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倒損民房修復等工作。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區)財政廳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及時瞭解掌握災區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採取措施全力保障,並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益。(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