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獄!求職遭「吃屎尿淋滾水」傷口撒鹽再電擊 12豬仔不成人形

12名求職者遭「吃屎尿淋滾水」傷口撒鹽再電擊 ,慘不成人形。(中時資料庫)

今年8月,詐欺集團旗下彭姓男子率4名同夥,以高薪求職廣告誘騙求職者面試應徵,卻以暴力將應徵者囚禁在甲仙區偏僻工寮,不但逼吃屎喝尿,甚至餵食昆蟲,並自制狼牙棒毆打併電擊凌虐被害人,一名女子不堪凌虐趁隙逃出求救,警方纔循線逮捕彭嫌等5人,並救出5名被虐成不成人形的被害人,檢方偵辦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剝奪行動自由、傷害等罪將彭男等5名嫌犯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於今年8 月 25 日指揮旗山警分局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搜索彭姓被告位於高雄市甲仙區的工寮,逮捕集團彭姓主嫌等5 人,並營救出交付帳戶遭控制的民衆共5人。

12名求職者遭「吃屎尿淋滾水」傷口撒鹽再電擊 ,慘不成人形。(中時資料庫)

據調查,調查,本案主嫌爲年僅21歲的彭男,因因爲強盜案判刑7年,卻在入監前落跑遭通緝,事後加入詐騙集團,並找來了許姓、楊姓、邱姓男子以張姓少年,替詐團蒐集人頭帳戶。

警方調查,彭男等5嫌在應徵者上門後,立刻施以暴力脅迫後,強押被害人到甲仙山區工寮囚禁,並逼迫交出帳戶密碼,只要逮到有人想逃脫,便會持電擊棒電擊,拿刀劃手腳及棍棒水管毆打伺候。

更有被害人遭綁住後,以辣椒水及鹽巴水衝傷口,甚至淋熱水。也有人被餵食屎尿,菸灰水,甚至拿昆蟲塞嘴逼吃進去,宛如二戰集中營煉獄。

檢、警調查,該間工寮至少曾囚禁12人,遭拘禁天數從2天到近1個月,每位被害人均被凌虐得不成人形。

經檢察偵辦後,認爲彭姓被告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第 277 條第 1項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爲有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分別爲下列強制處分:首先,諭知22歲彭姓被告另案送監執行 7 年 2 月。

其次,同案張姓少年經法院裁定收容。許姓與邱姓被告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第三、楊姓嫌疑人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由法院裁定交保 2 萬元。檢方近日偵結起訴,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剝奪行動自由、傷害等罪將彭男等5名嫌犯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