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收3張警示函後國信證券再遭罰

7月5日,因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違規,國信證券遭深圳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措施的決定。

事實上,這已是國信證券今年以來第4次遭罰。此前,國信證券連續3次收到警示函,事涉保薦的企業上市當年即虧損、持續督導違規、合規內控等問題。

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

7月5日,深圳證監局披露了關於對國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措施的決定。

經查,國信證券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開展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徵,主動管理不足;二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存在規模較大的資產管理計劃實質仍爲非淨值化通道類產品;三是個別產品爲其他金融機構違規運作資金池類理財業務提供便利;四是存在產品投資限額授權不審慎、債券評級方法客觀性不足、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足等問題。

此次處罰結果較重,涉及到部分業務暫停新增。深圳證監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國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爲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而新發行的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的行政監管措施,暫停期間自2024年7月6日至10月5日。

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 此前連收警示函

而在此前的5月份,國信證券兩次遭警示,原因分別涉及保薦的企業上市當年即虧損、持續督導違規等。

具體來說,5月10日,浙江證監局披露,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國信證券、劉洪志、朱星晨保薦的利爾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爾達)於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根據利爾達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利爾達2023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爲-1,831.71萬元,上市當年即虧損,且該項目選取的上市標準含淨利潤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他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5月6日,廣東證監局也披露,經查,國信證券作爲廣東奧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普特)首發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過程中存在兩大違規情形:一是未及時督促奧普特履行募投計劃變更審議及披露程序。該司在持續督導期間,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發現奧普特存在超募投計劃發放員工薪酬的情況,也未按要求督促奧普特履行審議和披露程序。

二是未糾正奧普特使用其他募集專戶發放薪酬問題。該司未能持續關注奧普特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情況,未及時發現奧普特使用營銷中心募投資金向其他項目支付員工薪酬的問題,在發現該問題後也未要求奧普特及時整改。根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稍早之前,國信證券也因合規內控出現三大問題而遭警示。

4月19日,深圳證監局披露了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國信證券合規內控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個別標的黑名單管理不到位、個別標的盡職調查不充分、在業務融入方出現風險後仍多次有條件延期造成大額損失。

二是紓困產品管理不足,部分紓困資管產品投向紓困用途的資金未達到規定比例。

三是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個別產品未經備案開展業務、個別基金部分投資款被合作方挪用;四是存在爲金融機構及其管理產品規避監管提供便利、爲未備案的私募產品提供外包服務、信息隔離牆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採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王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