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不滿被標「跪著舔中、樂在其中」 提告求償又吞敗

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不滿羅姓網友在臉書發文「跪着舔中」並標註他,連認爲內容與事實不符、侵害名譽,提告求償50萬元並要求移除貼文。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羅評論的事可受公評,判連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連上訴。

連勝文表示,羅2023年2月12日在臉書寫下「跪着舔中,除了中國國民黨,別人真的作不來,你更是樂在其中」並標記他;目前兩岸關係緊張,在全世界反中共獨裁的浪潮下,人民大多均反對中共政權,羅在臉書標記他稱「跪着舔中」,使社會大衆認爲他將毫無底線去投降中共,具有嘲笑、羞辱、諷刺之意,貶損他的評價。

連說,身爲國民黨副主席,一言一行都代表國民黨,與中國有關的言論,更會被放大檢視,若縱容羅在網路上胡亂批評,網路傳遞快速、無遠弗屆,將使他的名譽受到嚴重侵害,因此要求羅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且移除貼文、刊登判決全文。

羅說,連勝文點評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會面,並稱「『苦差事』國民黨不做誰來做」,他只是針對這件事情發表看法。他指連勝文身兼「臺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顧問,也曾陪同父親連戰會晤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習近平,成爲唯一一個見過兩任中共最高領導人的國民黨新生代,顯見連家和對岸交流頻繁,而國民黨也曾公開發表前總統蔡英文和民進黨民代「親中舔共」,可見兩岸議題藍綠互相攻擊爲常態。

羅認爲連勝文身爲國民黨副主席,而他只是一般受薪階級的小市民,無權無勢,他針對兩岸公共事務新聞發表個人評論,認爲國民黨和連勝文「跪着舔中」,事出有因,也是可受公評之事,並非恣意辱罵,言論自由應受保障。

臺北地院認爲政黨或政治人物與對岸交流,屬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對公共事務發表言論,應給予最大程度言論自由保障;羅對於連勝文的意見發表評論,縱使言論用語較粗鄙,也難認違法。高院審理後,認爲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連勝文上訴。

刑事部分,連勝文曾向新竹地檢署控告羅加重誹謗,但竹檢處分不起訴,連聲請再議,臺灣高等檢察署駁回。

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不滿羅姓網友在臉書發文「跪着舔中」並標註他,提告求償50萬元並要求移除貼文,但一、二審連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