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虐殺2貓 前臺大僑生陳皓揚判10月罰35萬

臺北地院日前開庭,憤怒的民衆拚命追打陳皓揚,混亂中勒脖、挖眼、插鼻,陳一度露出痛苦表情。(本報系資料照,郭吉銓攝)

前臺大僑生陳皓揚,接連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及蔬食餐廳店貓「斑斑」,公訴檢察官認爲貓狗等動物的生命應受到保障和尊重,不容許任何人剝奪牠們的生命,陳皓揚以殘忍手法讓兩隻貓死亡,上月22日辯論庭中,當庭求刑兩罪各判6月徒刑,臺北地方法院今(13)日下午宣判,法官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兩罪判陳皓揚有期徒刑10月,可易科罰金60萬元,併科罰金35萬元。

去年12月28日陳皓揚涉嫌在北市溫州街虐殺流浪貓大橘子,經常餵養大橘子的法藉老師王嫺如目擊,今年5月檢方依違反動保法起訴他,沒想到大橘子案還未審結,陳皓揚又在今年8 月1日,虐殺北市文山區一家蔬食餐廳店貓「斑斑」,再被檢方追加起訴,兩案合併北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