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臺鹽四次函請偵辦,司法檢調竟集體暗槓

臺鹽綠能弊案陳啓昱落跑失聯,遭檢方發佈通緝。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綜觀陳啓昱掏空案的發展,民進黨上下在乎的,似只是如何撇開自己的責任,而不在乎監督體制爲何破漏、真相爲何消失,和正義爲何腐蝕。民進黨爲反駁黃國昌一年多前率先揭發此案,最近說出,三年前蘇貞昌即接獲相關檢舉,因而要求陳啓昱主動請辭。經濟部和臺鹽爲了自清,更說出去年迄今曾四度將此案函送檢調。在這種情況下,陳啓昱還能從容逃逸,更證明行政及司法體系的怠墮、無爲及包庇。

試想,如果蘇貞昌真的在乎臺鹽被陳啓昱掏空,即應下令他立即停職等候調查;而不是爲他保留顏面,讓他自行請辭。更糟的是,蘇貞昌指派的新董座吳容輝就職後,還屢遭陳啓昱人馬總經理蘇坤煌作梗架空,上任數月仍看不到臺鹽綠能的財報,如此無能。對此,蘇揆也未作任何後續處理;這若非包庇,也算坐視了吧!

當時的經長王美花,對於旗下國營事業被掏空、綠能成爲不肖政客謀財營私工具,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覺得自己有責任糾正。若非黃國昌一年半前揭發這件弊案,王美花會要求臺鹽主動發文促請檢調偵辦嗎?

再看看檢調人員的態度。一家國營事業主動發函請檢調偵辦內部某一不法案件,必定是因爲惡行重大且刻不容緩;否則,哪裡需要四度發函?然而,即使經臺鹽三催四請,檢調偵辦卻未見進展,這是被什麼神秘之手擋住?更令人痛心的是,當臺南地檢署終於聲請羈押陳啓昱,臺南地院的恐龍法官卻直接讓他無保請回。俟南檢抗告成功,南院又巧妙等了三天才重開羈押庭;此時,陳啓昱已潛逃無蹤。

事實上,藍委謝龍介稍早即接獲陳啓昱可能「坐桶子」偷渡的訊息,當即向法務部提出檢舉。但相關單位卻毫不設防,任由陳啓昱變魔術般人間蒸發。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南檢掌握的訊息,陳啓昱「人還在國內」。這種話,一般民衆會相信嗎?如果南檢知道陳啓昱人還在國內,爲何不快馬加鞭將他緝捕歸案,難道要放任他在外面串證滅證?或者,這只是一種緩兵之計,意圖轉移社會壓力?

一個政府,如果不是因爲腐敗而失去因應能力,面對這樁荒唐絕倫的弊案,爲何所有應該把關的單位統統螺絲鬆脫,讓一匹惡狼輕易過七關脫逃?陳啓昱的惡行,並不只是單純掏空臺鹽,他是積欠大筆債務,而邀債主入夥及承包旗下綠能公司,利用不平等合約把錢源源灌給對方。民進黨政府包庇了陳啓昱,就是同時包庇了一夥奸商,把國家資源當成肥肉白白送進他們口中。這是要多無能、多沒擔當、多沒志氣的政府,才做得出來的事!

陳啓昱的縱放案,涉及了經濟部的監督不周,法務部旗下檢調對臺鹽函送弊案的魯鈍無爲,乃至南院與南檢的素不對盤所形成的司法破網效應。最近又傳出有監委申請調查此案,而引發基層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的不滿,砲轟監察院長陳菊勿干涉個案。畢竟,正因陳啓昱是當年陳菊在高雄市長任內的副手,才讓此案的氣味變得如此臭不可聞。問題是,這起將行政、司法、監察三院同時捲入的弊案,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