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2次詐騙面交得手 惡劣車手第3次取款...躲草叢仍被逮
▲▼詐騙集團面交得手二次,食之未髓第三次遭警出動逮獲。(圖/記者李陳信得翻攝,下同)
記者李陳信得/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日前接獲被害人報案,稱收到醫院來電指其健保卡遭盜用,後續又有自稱檢察官與被害人聯絡,藉故要求其將存簿內的錢交由檢方監管,並接受調查,經面交2次後,被害人才驚覺遭到詐騙,並向警方求助,警方說明此爲常見假檢警詐騙「老哏」手法,並保持與被害人聯繫,避免其再受騙,保住民衆「老本」。
近日歹徒食髓知味,要求被害人須再交付現金新臺幣40萬元,警方獲報後除指導被害人冷靜應對外,並緊急出動至面交地點附近埋伏,隨即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爲避免打草驚蛇,先按兵不動,等車手完成面交後,立即展開圍捕,犯嫌見狀拔腿逃跑,警方追捕過程大聲喝斥「趴下!我是警察」,犯嫌情急躲入雜草叢中,警方即上前壓制逮捕,當場查獲程嫌現行犯,並查扣工作手機1支、假公文收據1張、現金新臺幣40萬餘元等贓證物,偵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呼籲,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民衆若接到電話提及「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請馬上掛掉電話,不予理會,若遭遇此類詐騙手法有任何疑問時,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諮詢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