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10項內政部主管法案 子法及配套措施研擬中

立院本會期通過10項由內政部主管的法案,內政部正在積極研擬子法及配套措施,加速推動修法施行。(內政部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內政部長劉世芳於今部務會報聽取「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通過內政部主管法案後續推動規劃」報告,劉世芳表示,立法院本會期總共通過「新住民基本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10項由內政部主管的法案,內政部各單位、所屬機關正在積極研擬子法及配套措施,加速推動各項修法施行。

在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通過的「新住民基本法」部分,移民署將在近期成立「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同時相應調整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的層級及功能,「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後,內政部已展開制訂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措施、設置全天候諮詢通報暨轉介窗口、建立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聯防通報機制,並與防詐關鍵業者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立執法聯繫管道,成立「中央詐欺犯罪防制會報」。

在「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方面,國土管理署正擬定配套子法並預計提前至今年10月1日實施,並且預計9月底前可協助地方政府優先完成400處危險路口,同時指導各縣市政府研擬114年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劃及辦理說明會。

因應114年元旦施行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內政部114年度預算已編列約5億9400餘萬元,將於春節期間加發村(裡)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慰勉辛勞,並研訂久任村裡長發給慰問金辦法及議會內控制度範本。針對新修正的「地方制度法」第33條,民政司正在完備配套子法,以順利在下屆縣市議員選舉推行。

本次修訂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延長申請期限爲4年,宗教及禮制司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協力,逐一聯繫訪查、輔導宗教團體申請;爲了落實「不動產估價師法」修正,地政司正協助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研訂助理員登錄規範,讓新制能在修法公佈後6個月順利上路;「土地法」修正部分,施行後將由文化部依法逐案審認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申請取得公有古蹟土地案件。

對於今年5月24日公佈施行「國籍法」修正,戶政司正進行配套措施研擬,例如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爲2年,並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至於「姓名條例」修正,增訂原住民名字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不必侷限於中文姓名,截至7月17日已有39位民衆順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