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突喊「我曾經也是演員」! 曬演員證網驚:演員要證照?

記者黃皓瑋/綜合報導

男星李易曾演出《世間情》、《牽手》等多部熱門八點檔,深受觀衆喜愛,近年他則活躍於《食尚玩家》、《全員請上車》等多個綜藝節目,雖然仍會參與戲劇演出,但多爲客串性質。不過近期他突然曬出自己的演員登記證,寫下「曾經,我也是演員」,引發大批網友關注。

▲李易突喊「曾經,我也是演員」。(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李易今(8日)在Threads發文:「曾經,我也是演員。」並曬出1張10年前由文化部頒發的「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只見登記證上記錄着李易的藝名及本名「李翊暉」,旁邊則是他略顯青澀的證件照。

▲李易曬演員證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圖/翻攝自Threads/leeyi527)

貼文一出讓許多網友相當驚訝,留言向李易提問「你不是一直都是演員嗎?」、「你現在不是了嗎」。另一方面,「演員登記證」也意外引發熱烈討論,許多人紛紛表示「第一次看到這個證欸」、「原來演員要有登記證喔」、「沒證不能當演員或導演嗎」。

事實上《電影法》曾有規定,電影從業人員如果沒有申請、領取中央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證明,就無法參加「本國及國產電影片製作之策劃、編、導、演」,但該條文在2015年6月以後已經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