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控竹北地政所鑑界不實 縣府說話了
立委陳椒華今開記者會,指控竹北、臺中清水地政所有鑑界不實狀況,導致民衆尋求司法救濟也難得到公正審理,而監察院報告明知有鑑界紀錄卻未提,損害人民權益。(陳椒華提供)
立委陳椒華指控竹北地政所有鑑界不實狀況,導致民衆尋求司法救濟也難得到公正審理,新竹縣政府地政處長古瓊漢指出,爲協助解決曾女士建物越界一事,該處及竹北地政事務所曾主動通知曾女士及相鄰土地所有權人召開多次協調會,提供多個地權調整方案,可徹底解決越界問題且不影響其使用土地面積,惟曾女士斷然拒絕所有解決方案,至今纔會面臨可能拆屋還地的情況。
古瓊漢說,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2012 年間申請竹北溝貝段371之4地號土地鑑界復丈,竹北地政事務所依規辦理完竣,曾女士是371地號所有權人,對竹北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提出異議,並於2013年9月申請再鑑界,經再鑑界結果與竹北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相符。
按地籍測量施實規則第221條第1項第2、3款規定,曾女士只能訴請新竹地方法院確認界址,判決結果與鑑界及再鑑界結果皆相符,竹北地政事務所於辦理此案並無違誤。
另外,新竹地院審理本案時,亦曾調閱2003年竹北地政事務所的復丈案件,並無隱匿不實情事,而曾女士也曾提告竹北地政事務所辦理此案的測量員涉嫌僞證,新竹地院也以不起訴偵結此提告,並無其所提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