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450天,他拿到了特斯拉10萬賠償金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號:車市物語(ID:autostinger),作者:程功,頭圖來自:視覺中國
(編輯注:文中被告企業爲路德思汽車銷售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這家企業由特斯拉汽車香港有限公司出資成立,目前的法定代表人爲特斯拉大中華區負責人朱曉彤。它從事特斯拉品牌汽車的零售。)
15個月,450天。
這段時間,對於一個人來說會顯得漫長,畢竟人生中也不過是由幾十個450天組合而成。用這麼久的時間堅持一件事情是什麼樣的體會,曾明心裡最清楚。
作爲一名特斯拉Model X車主,曾明(化名)在今年的1月份拿到了法庭給出的二審判決。450天的堅持換來了這份判決書,隨着判決書而來的,是被告方特斯拉10萬元的補償金。從特斯拉車主,到精通維權法律、獨自出庭的維權鬥士,曾明並不希望自己有這樣的轉變。即使拿到了賠償金,但他並不開心。
在他的原本想法中,特斯拉Model X只不過是他很喜歡的一輛車,他只想開着這輛車,帶着家人去兜風,在草原天路,等春暖花開。
直到2019年的8月,他在給這輛車購買保險時意外發現,自己被故事選中了。
一、提車到起訴
2019年的8月,也許曾明永遠不會忘記這個時間點。在這個月,他從特斯拉花了50餘萬元購入了一輛特斯拉Model X。
銷售口中這是輛性價比很高的車,因爲這原本是特斯拉的內部用車,在開了一年之後,特斯拉選擇對外出售。一般來說,因爲車企會有很完善的內部車輛管理流程,所以購買企業的內部用車,是一個相對靠譜的購車選擇。
換句話說,車在車企名下,又是公司內部在使用,這輛車去了哪裡、有哪些事故,車企的系統上都會標註的一清二楚。而曾明也說,自己正是看中了這一點。50餘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曾明在和銷售仔細覈對後銷售確認,這輛車沒有任何出險記錄,除更換過一個後電機外無其他任何維修記錄,具體更換原因以及更換時間都記錄在冊。既然有了官方承諾,曾明就放寬了心,把車提回家。
然而,在給這輛特斯拉上保險時,曾明意外發現,這輛車竟然有過一次出險記錄。“我不知道這條出險記錄意味着什麼,會不會對整個車的結構造成損傷。”曾明說。
於是曾明找到了特斯拉的銷售,銷售顧問再三表示,在他們的系統裡,“這輛車沒有出過險,也沒有進行過任何的維修。”
這個時候的曾明感到很奇怪,特斯拉和保險公司到底應該相信誰?
曾明查詢保險單據顯示,“該車輛於2018年3月3日發生右後剮蹭事故,損傷修復維修費爲人民幣4500元。”通過出險現場的照片來看,這輛車已經露出了底漆,部件也產生了鬆動。
這回真相大白。
當曾明把這份單據擺在特斯拉麪前時,特斯拉的一位店長終於承認,這輛車右後葉子板、右後輪轂、右後槓角輪眉、右前門輪眉做過鈑金和噴漆。“準確性可能有偏差,但是確實產生過維修。”那位店長說。
將一輛有過出險記錄的車輛,包裝成沒有出險及維修記錄的準新車賣到了50萬元。曾明在對比了同等年限二手車之後,認爲這輛車並不值這個價格,特斯拉的行爲符合欺詐標準。
於是他找特斯拉協商,特斯拉這邊給出了三種選擇:第一種是將這輛車原價退車並賠償3萬元,第二種是直接補償曾明3萬元,第三種是提供免費的軟件升級。
但這三種選擇被曾明都拒絕了,根據過往的一些案例,這種消費欺詐屬於主觀故意,特斯拉需要退一賠三。
“像特斯拉這麼高傲的企業,讓他道歉都做不到,更何況退一賠三呢?”曾明說。於是,他分別給工商部門和消協打了電話,請求兩者的幫助。但這兩個部門迴應道,因爲購買的並不是新車,所以不在這兩個部門的監管範圍內。同時,兩個部門也沒有執法權,他們能夠做到的,只能是把特斯拉與曾明叫到一起,雙方進行調解。
曾明印象特別深刻,“工商部門有一位工作人員和我說,二手車嘛,磕磕碰碰總是難免的,就這樣吧。”
這讓曾明感到絕望。一方面是監管部門的調解並不能產生作用。而另一方面,特斯拉官方居高臨下給出了三種解決方案,如果要是不同意的話,雙方只能法院見。
在調解的期間,曾明加入了特斯拉的維權車主羣。在這個羣裡,他發現很多人都像他一樣受到過特斯拉的消費欺騙。有一些人從官方二手車的渠道買到了事故車,還有一些人在提車之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狀況。
“在這期間我認識了韓潮。”曾明說。韓潮是一位“明星維權車主”,他購買的一輛Model S在高速上突然報警後失去了動力,回頭經查詢發現,他這輛車曾經出過較大的事故,結構件曾被切割。
與韓潮一起,曾明也開始準備起訴特斯拉。
在準備訴狀期間,有很多特斯拉維權羣的車主都給他加油打氣,但是沒有人願意像曾明一樣,真正將一紙訴狀遞上法庭,給每人遇到的事情以清晰答覆。
“既然大家不願意做,那我來做。”曾明笑着說。“我沒有打過官司,正好學習一下。”
二、一審到二審
很快,2019年10月的一紙訴狀,曾明將特斯拉告上了法院。
在一審的訴狀中,曾明提出特斯拉要退一賠三。而特斯拉應訴的內容則是,自己在交易中並沒有存在過錯,這輛車沒有維修過。
由於疫情等因素,直到2020年的10月,法院纔在望京法庭進行一審的線上審理。從起訴到審理間隔一年,這很考驗曾明的耐心。直到收到一週以後要開庭的通知,曾明才從一堆資料中找到自己的訴狀。
一審的過程中,特斯拉拿出了“沒有維修過”的證據。只不過,這些證據讓曾明感覺到不可思議。
“在起訴之後一審之前,特斯拉把當年維修的錢退給了維修中心。”曾明回憶道,“特斯拉說沒修車,錢給錯了,然後維修公司寫了一個證明,說這輛車沒維修過。”
曾明說,由於那個維修中心是特斯拉指定,所以兩者就是利益相關方,這種證明幾乎沒有可信度。
在法庭上,曾明對這個證據提出了疑問,“既然沒修車,那車漆是怎麼補上的呢?”特斯拉方面回答說是通過“拋光打蠟”。這種回答給曾明逗笑了,“請問,露底漆怎麼拋光打蠟?”
而曾明在一審中,對特斯拉涉嫌消費欺詐分別提出瞭如下證據:
“由保利汽車(北京)有限公司調取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機動車保險車輛損失情況確認書”,來證明車輛曾出現事故,且發生過定損,維修,理賠。
“與特斯拉店長的微信記錄”,證明特斯拉店長確認了車輛確實維修過。
“與特斯拉銷售顧問的微信記錄”,證明特斯拉的銷售顧問,在交付車輛時明確告知沒有除更換電機外的其他維修記錄。
在雙方各自提交證據後,一審法院在一週後作出了判決。判決書顯示的結果是,特斯拉方面需在十個工作日內賠償曾明10萬元,但駁回了曾明要求的“退一賠三”。理由是,“特斯拉此舉構成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但不構成消費欺詐。”
拿到了這樣的判決結果,並非曾明本意。
按照曾明的想法,如果他沒問特斯拉,特斯拉也沒有主動告訴,這可能僅構成侵犯知情權。
但是現實情況則是,曾明因爲擔心車況,多次和銷售何時維修情況,但特斯拉明知車輛的事故,維修卻故意隱瞞了這條維修記錄。“這就有消費欺詐之嫌。”曾明說。
拿到了一審判決,曾明準備繼續上訴。而與此同時,特斯拉方面也提出了上訴,上訴的理由則是堅持自己沒有侵犯知情權,也沒有消費欺詐。
從買了一輛車到繼續上訴,曾明感覺到自己經歷了魔幻一樣的現實。一輛車帶給他的應該是一種快樂生活,但現實則是,這輛車反倒成爲了他生活的一個牽絆。
曾明心裡只有一個念頭,他一定要繼續上訴,就算結果並不如他的意,但他也一定要爲自己的權利而吶喊。“我周圍的朋友都看着呢。”曾明如是說。
2021年1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啓了二審訴訟。雙方依然提供了原有的證據,而這一次,法院駁回了特斯拉“無罪”的申請,依然宣判特斯拉賠償曾明10萬元。
在中國的法律框架內,二審判決即爲終審判決,無論結果如何,都一定要執行。
在二審判決的後,在限制時間快到期時,曾明依然沒有收到這筆錢。
於是曾明給特斯拉的法務發去了一條短信,告知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特斯拉的賬戶,同時提醒特斯拉的法務。與此同時,曾明把短信內容也發到了社交平臺進行傳播。第二天一早,曾明收到了特斯拉的賠償金。
至此,長達450天的維權長跑終於落下了帷幕。
直到幾個月後的今天,曾明依舊開着這輛特斯拉Model X,只不過,這輛車對他來說有了更多意義。
維權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這是曾明最大的感想。“我覺得我是幸運的。”曾明說,“還有很多人遇到的情況比我還要糟糕,但是他們沒有像我這樣的時間和精力,去拿起法律的武器和特斯拉周旋。”
如果曾明當時沒留有那麼多證據,也沒有一直把官司打下去的決心和毅力,甚至沒有那5萬多元訴訟費的經濟基礎,個人消費者很容易吃“啞巴虧”。
在這450天之中,特斯拉沒有和曾明進行過主動接觸,即便是在法院強制執行後,特斯拉方面依然堅持自己沒錯。“也許這就是特斯拉的風格。”曾明苦笑道。
上海車展那位鄭州的女車主“驚天一站”,導致輿論風向調轉後,曾明彷彿看到了更多的曙光。“一位朋友說,這件事可能會有轉機。”
現在,曾明正準備向更高一級法院提出重審,他堅持特斯拉構成“消費欺詐”的觀點。提出重審的手續很複雜。但他已經堅持了450天,還想再堅持一個450天。他甚至想借助他的案例,能夠幫助到更多車主。
“畢竟,事情就是這樣一點點變好的,不是嗎?”
(受訪者曾明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