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國中遭霸凌15年後暴打水產店老闆頭 他納悶「我不認識妳」

南投縣李姓女子認爲國中時遭同學霸凌,相隔15年後到許姓男子經營的水產店,秀出手機舊照片,問許「國中時你是否欺負我?」許稱不認識李女,但李女仍用手毆打許男頭部,還威脅「要讓你生意做不下去」。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依傷害罪,判李女拘役50天。

判決書指出,李女(30歲)去年10月19日晚間,到南投縣草屯鎮許姓男子經營的水產店,拿手機照片給許看,並問「國中時你是否欺負我」,許男納悶搖頭說「我不認識妳?」李女相當氣憤,突然揮拳朝着許男頭部暴打。離開時,李女還說「我還會再來,要讓你生意做不下」。

許姓男子被打後,就醫發現頭部挫傷,並有噁心、嘔吐及左耳耳鳴,回店內取出監視器畫面,向警方報案遭毆打恐嚇。警方傳喚李女到案,她承認因爲國中時被欺負,因此找許男報復。許姓男子則說,國中時沒有霸凌,是李女認錯人。

南投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李女有毒品、妨害自由及傷害等前科,不以平和理性之方式處理與許男糾紛,而是暴力毆打相當不該。李女雖然承認打人,但不向許男道歉、和解,也未賠償許男,因此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許男控訴李女恐嚇,因監視器只有李女毆打許男過程,並無任何聲音,現場只許李兩人在場,無證據可佐證李女恐嚇,因此檢察官偵訊後不起訴處分。

李女不滿國中時遭霸凌,15年後復仇暴打水產店老闆,南投地院依傷害最判拘役50天。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