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外勞政策失焦
文/洪寶山
走在街上,尤其是醫院,常可見到外傭推着輪椅,照顧着老人或病患。在工地也常可見到外勞,這些大部分來自東南亞的外籍勞工對我們來說已經不陌生。二○一八年底,在臺外籍勞工已超過七十萬人,其中投入農林漁牧、製造業有四十四萬人,從事看護工、家庭幫傭的社福外籍勞工則有二十五萬人,但專業的工作者卻只有三萬人。
每到選舉,提高基本薪資問題就會浮上臺面,而讓外勞薪資與本土薪資脫鉤的話題就會再被討論,但往往害怕影響本勞就業與呼應勞團的選票考量,總是讓真正的問題失焦。
仔細分析,外勞從事的多爲本勞不願做的工作,就算提高工資也未能提高本勞從事意願,外勞與本勞同薪影響僱主深遠。對一般僱用外勞的家庭來說,開銷隨調薪增加,家庭可支配所得減少,而這些照顧居家老病的工作,本勞從事意願也不高。外勞從事的這些工作基本上比較屬於勞力型,本地勞工較少參與,才需要外地勞力來補足。
既然如此,外勞在勞力市場就扮演着一定角色,必須予以保障,最直接的保障就是薪資,但對外勞薪資的保障,相較於本地勞工的薪資,又會有什麼關聯?這關聯可大了。外勞薪資跟本土勞工薪資掛鉤還是脫鉤,是全球諸多地方都會產生的問題,支持者各執己見,無法取得共識。
勞動部的立場是,不論從法令面還是政策面,都不宜採行外籍勞工的工資與最低基本工資「脫鉤」的政策。勞動部認爲,外籍勞工屬於補充性勞力,如果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勢將影響本國勞工的薪資與就業機會,反而不利於本國勞工的權益。
但真是如此嗎?就美國經驗來看,這種情形卻沒有發生,因爲外勞能做的工作是受到限制的,並不會壓縮到本勞的工作機會。
我也聽過有人說,如果這樣做不就是在剝奪這些外勞的人權嗎?他們在臺灣賺的已經比在本國賺的還多,哪有被剝奪人權之虞?
還有人會再問,這樣資方不是會賺很多嗎?這個擔心更讓我覺得好笑,對企業僱主來說,勞力的粗工不易招到本勞從事,外勞與本勞同薪徒增成本,反而影響企業競爭力,資方多賺錢員工纔可以加薪不是嗎?保護勞工是政府的責任,但更應以保護自己的工人爲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