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偷拍夫外遇情色對話遭反告 法官「這理由」判她無罪
劉姓富二代疑似與酒店妹外遇,兩人之間頻傳情色對話,被太太楊姓女子發現,氣得偷拍當證據並訴請離婚。高雄地院認爲,楊女面臨先生出軌的心情無助徬徨,以最小侵害手段蒐證保障自身權益情有可原,判她無罪,可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劉姓富二代疑似與暱稱「NANA」的酒店妹外遇,兩人之間頻傳情色對話,被太太楊姓女子發現,氣得偷拍當證據並訴請離婚。劉男認爲太太未經同意就偷看他的手機,反告妨害秘密罪。高雄地院認爲,楊女面臨先生出軌的心情無助徬徨,以最小侵害手段蒐證保障自身權益情有可原,判她無罪,可上訴。
楊女與劉男2006年結婚,2人婚後生了4個孩子,平時在家相夫教子,專心做好賢內助的角色。楊女某日發現,先生放在廁所的手機不斷跳出短訊,一名暱稱「NANA」女子不斷傳曖昧的話語。
好奇心驅使下,楊女解鎖先生的手機,發現先生竟對NANA說「那結束可以順便吃了妳嗎?」、「贊,下次跳給我看,挑逗我」等煽情用語,NANA甚至誇講先生「你是真大支!」。
楊女心痛又氣急敗壞,拿出自己的手機,直接翻拍對話,2021年2月委請律師向法院訴請離婚。劉男收到法院的通知,才驚覺自己手機裡的秘密外泄,氣得向楊女提告妨害秘密罪。
開庭時劉男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出軌,只是有時候會帶日本的客戶去一些應酬場所,他的爸爸及叔叔都會去,自己只是跟酒店妹客套亂聊。楊女不信,硬是認定先生出軌,爲了保全證據,纔會用手機翻拍先生和「NANA」的情色對話。
法官認爲,楊女婚後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且爲4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家中經濟全靠劉男支應,劉男婚後又常駐海外,沒有每天在家,當時他們最小的孩子才3歲。楊女發現丈夫疑似有婚外情時,偷拍證據可認定是達成法益保障目的之最小侵害手段,合乎手段與法益保障目的間的必要性,認定她並非「無故」以照相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談話,最後判楊女無罪,可上訴。